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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都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于都县2018年民生实事安排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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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府发〔20184



于都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于都县2018年民生实事安排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驻县)各单位

经研究,现将《于都县2018年民生实事安排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贯彻落实情况请分别于331日、630日、930日、1231日前填写《2018年民生实事进展情况汇总表》(见附件)报县政府办汇总,同时,县政府督查室要建立民生实事落实情况微信群,各乡镇、各责任单位要采取文字、图片、语音的形式定期汇报进展情况。


 

2018312


于都县2018年民生实事安排意见

(共50件)

一、群众生产生活(共29件)

(一)推进绕城公路建设。统筹安排资金,推进于都东互通快速干线项目建设(绕城南线东延段项目),年底基本达到通车条件。〔责任单位:县重点办、县规划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分局、县国土局、贡江镇政府、梓山镇政府〕;推进绕城东线S219古田至新地段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县规划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分局、县国土局、贡江镇政府〕

(二)推进于都大桥及东河大桥项目建设。统筹安排资金,加快推进于都大桥、东河大桥项目建设,加强新老城区交通联系,解决群众过桥难问题。〔责任单位:县规划建设局、县城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分局、贡江镇政府〕

(三)推进于都火车站扩能升级改造项目建设。统筹安排资金1.3亿元,建设二等火车站,站房面积扩增到1万平方米以上,候车室面积扩增到2800平方米以上,新增地下商业面积2900平方米以上,打造高铁经济商务区、建成交通枢纽综合体。〔责任单位:县重点办、县交通运输局、县规划建设局〕

(四)实施老城区道路升级改造工程。统筹安排资金,对雩山大道、金龙路、屏山路、阳明路、濂溪路、杨公路、明德小学门口道路等7条道路升级改造,打通东门路段断头路建设,完善道路排水排污功能,提升道路通行能力;实施老城区背街小巷及示范社区改造提升工程,实施长征大道、红旗大道、小商品市场、红军大道等示范街建设;完善红旗大道等街道的盲道建设,对每条街道的盲道进行摸排,加强对盲道的管理。〔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规划建设局、县交管大队、县国土局、贡江镇政府〕

(五)加快贡江新区路网建设。统筹安排资金,对贡江新区思源大道、振兴大道、于都大道(红军大桥至思源大道段)、银坑路、大昌路、岭背路、禾丰路、利村路、水南路、新陂路、齐民路、罗坳路、祁禄山路、楂林路14条城市支路实施路网建设。〔责任单位:县规划建设局、县城管局、县公路分局、县国土局、贡江镇政府〕

(六)完善城区交通标志标线和信号灯。统筹安排资金,在于都大道、贡江大道、振兴大道、于阳路等主要路口增设交通信号灯和电子警察,在老城区部分主干道斑马线路段安装监控抓拍系统,更新完善新老城区的交通标志标线。〔责任单位:县交管大队、县城管局、县规划建设局、贡江镇政府〕

(七)完善城区配套设施。统筹安排资金8000万元,实施老城区(长征永红片区)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设施建设;在老城区规划建设地下停车场,逐步解决群众停车难问题;按照每万人要有3个公共厕所且分布均匀的标准,在城区建设一批公共厕所。〔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规划建设局、县房管局、县人防办、县交管大队、县国资公司、贡江镇政府〕

(八)实施城区绿化改造提升工程。统筹安排资金,以公开招投标方式引进第三方,采用EPC模式(设计、采购、施工、管养一体化)实施城区园林绿化改造提升工程,全面提升城区园林绿化品质,优化人居环境。〔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规划建设局、县公路分局、贡江镇政府〕

(九)实施城区能源保障工程。统筹安排资金,加快推进海特燃气南北门站及输运管道建设,新建贡江新区液化石油气站。〔责任单位:县规划建设局、县城管局、县国土局、县环保局〕

(十)实施中心城区菜篮子工程。统筹安排资金,新建上欧、古田、红旗村、矿管局南侧等农贸市场,规划建设10个以上蔬菜便利店,解决群众买菜、卖菜难的问题。〔责任单位:县城管局、贡江镇政府、县商务局、县农粮局、县规划建设局、县房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国资公司、县工业园区管委会〕;每个乡镇新(扩)建蔬菜大棚基地500亩以上,全年新增蔬菜基地2万亩。〔责任单位:县农粮局、各乡镇〕

(十一)推进人防工程建设。统筹安排资金5000万元,实施永红片区棚户区改造人防工程建设,建设地下公共停车场及地面疏散集结地,推进于都县综合防空防灾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县规划建设局、县人防办〕

(十二)完善工业园区基础设施。统筹安排资金,对工业园区内安置地路面实施硬化、排水、供水、供电工程;实施楂林工业小区路网改造工程,增铺沥青面层,在罗坳工业小区新建3条道路,完善园区路网。〔责任单位: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城管局、县规划建设局、县国土局、县国资公司、县供电公司、县自来水公司〕

(十三)推进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推进三包责任制、文明劝导常态化,持续开展城乡环境整治,合理设置公益性广告、音频广播、垃圾回收桶,提升道路标识牌的品位,不断提高城市文明度、宜居度、美誉度。〔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创建办)、县城管局、县规划建设局、县国资公司、各责任单位、各有关乡镇〕

(十四)加快瑞兴于快速交通走廊项目建设。完成一级公路建设34公里以上。〔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分局、县规划建设局、县财政局、有关乡镇〕

(十五)实施乡村道通达通畅工程。统筹安排资金,深入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推进G238(于都段)和13条县道升级改造,完成乡、村道拓宽改造148公里以上,建设25户以上自然村通水泥公路200公里以上,完成路面重建233公里及打板修复12万平方米,新(改)建桥梁16座。〔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分局、县国土局、各乡镇〕

(十六)大力发展公共交通。统筹安排资金,统筹推进城市公交和农村客运均衡发展;扩大65周岁老年人凭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城区公交车覆盖面;推广新能源公交及定制公交、网络约租车新模式,对现有出租车实行新能源改造。〔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发改委〕;在中心城区新建直流快充桩12根,满足城区电动公交汽车充电。〔责任单位:县供电公司、县交通运输局、县发改委〕

(十七)全面提升农村电压质量。统筹安排资金,开工建设220千伏葛坳输变电工程,完成110千伏罗坳凤凰、35千伏九曲岭输变电工程建设,扩建35千伏、110千伏变电站各1座;实施中低压配电网建设项目,新建改造10千伏线路23公里以上,配电台区33台。〔责任单位:县供电公司、县工信局、相关乡镇〕

(十八)推进城乡安全饮水工程建设。统筹安排资金,启动城区饮用水源项目建设;新建取水泵房2处,解决新老城区供水总量不足问题;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建设,对23个乡镇实施水厂改造及管网延伸,改善农村居民饮水安全。〔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自来水公司、县财政局、县环保局、县国资公司、各乡镇〕

(十九)加大村庄整治力度。完成225个非贫困村整村推进和5个示范中心村新农村建设,深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治理。〔责任单位:县委农工部、县扶贫办、各乡镇〕

(二十)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统筹安排资金2.2亿元,建成一批田块平整、土壤肥沃、排灌方便、道路通畅、生态良好的高标农田,已开工的7.3万亩高标准农田争取在3月份完工,新开工建设高标准农田7万亩左右,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创新试点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县农粮局、县农开办、各乡镇〕

(二十一)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工程建设。统筹安排资金3.9亿元,综合治理贡江金桥片区核心区水土流失面积13.33平方公里、治理崩岗300座、经果林705公顷,河道治理4500米,修建道路25千米;综合治理废弃钨矿矿山地质环境,对3个废弃矿区实施场地平整,设置挡土墙、排水沟,建设蓄水池,实施林草及取土场复绿工程;完成改造低质低效林11.96万亩,其中更新改造1.22万亩,补植改造3.42万亩,抚育改造0.98万亩,封育改造6.34万亩。〔责任单位:县发改委(生态办)、县水保局、县委农工部、县矿管局、县林业局、县财政局、有关乡镇〕

(二十二)推进污水、污泥处理项目建设。统筹安排资金,完成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污泥处理厂建设,加快罗坳工业小区和禾丰、岭背、银坑等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规划建设局、县国土局、县发改委、县环保局、县国资公司、工业园区管委会、有关乡镇〕

(二十三)推进小型消防站及消火栓建设。统筹安排资金,推进乡镇小型消防站建设,确保在5月底前完成23个乡镇小型消防站建设并投入使用;年内完成1000个消火栓建设统筹安排资金,推进我县消防大队二中队建设,提升防火灭火能力。〔责任单位:县消防大队、县规划建设局、县城管局、县国土局、县财政局、各乡镇〕

(二十四)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工业污染、施工扬尘、农业秸秆焚烧等污染防控工作,深入开展中心城区四尘三烟三气专项整治大力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对葛坳、银坑等18个乡镇的农村生活污水和农村生活垃圾进行综合整治,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工信局、县农粮局、县林业局、县规划建设局、县城管局、县委农工部、各乡镇〕

(二十五)增设人民群众休闲度假场所。统筹安排资金,推进宁安高速于都东出口旅游集散中心和梓山田园综合体等项目建设,加快长征源小镇、寒信峡民俗文化旅游区、盘古山国家矿山公园、马脑寨景区等项目建设,推进罗田岩森林公园等景区提升工程,打造一批以休闲度假、田园采摘、智慧农业为主要内容的乡村旅游点,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责任单位:县旅发委、县交通运输局、县规划建设局、县国土局、县林业局、县农粮局、县城管局、县矿管局、县文广新局、县国资公司、相关乡镇〕

(二十六)加大金融扶贫力度。统筹安排资金45万元,聚焦深度贫困村,建设30个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站,强化金融知识宣传、金融扶贫政策宣传。〔责任单位:县金融工作局、人民银行于都支行、相关银行、有关乡镇〕

(二十七)推进网络交易市场监管示范区建设。统筹安排资金,建成以制度+科技为核心,运用大数据等手段,实施电子化行政监管的网络交易市场监管示范区,实现对交易活动的动态监管和自动预警,进一步净化网络交易环境,提升网络交易市场监管水平。〔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十八)加强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安排资金290万元,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实施于都智慧市监平台建设,开展食品检验和农产品快速检测4000批次以上,对流通领域重点商品质量进行抽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十九)提高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统筹安排资金,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设,打造高危行业企业风险预警与防控系统,提高事故灾难防范处置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责任单位:县安监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应急办〕

二、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共8件)

(三十)推进公共实训基地建设。统筹安排资金5000万元,完成10个实训基地建设,满足全县技术培训需求,完成新增就业2万人以上。〔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发改委、县规划建设局、贡江镇〕

(三十一)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47.38万人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5.49万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2.12万人。〔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各乡镇〕

(三十二)实施城镇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程。全面摸清城乡困难群众基本情况,将符合条件的城镇困难群众全部纳入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做到应保尽保。提高低保标准和补差水平,城市低保提高到每人每月580元,补差水平提高到每人每月38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55元,补差水平提高到每人每月255元,农村集中供养五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70元,分散供养五保户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80元月,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从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50元。〔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各乡镇〕

(三十三)推进社会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统筹安排资金1.2亿元,全面完成沙心、祁禄山、盘古山、岭背、新陂、禾丰、仙下、葛坳、小溪、靖石、桥头、车溪等12所乡镇敬老院改(扩)建工程,开工建设剩余13所乡镇敬老院改(扩)建工程;统筹安排资金,引进社会资本建设老年公寓、老年康复护理中心、老年护理培训中心、老年活动中心、老年产品研发中心为一体的老年养老示范基地。〔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规划建设局、县卫计委、县国资公司、各乡镇〕

(三十四)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统筹安排资金,为于都县户籍年满60周岁的城乡特困人员、重点优抚对象及除上述两种对象之外的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居民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责任单位:县民政局(老龄办)、县财政局、各乡镇〕

(三十五)完成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建设。全面建成规模达2万平方米的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完善综合配套。〔责任单位:县残联、相关单位〕

(三十六)完善残疾人康复救助体系。统筹安排资金500万元,为150户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为残疾人购买公益性岗位和农家书屋管理员岗位,为20名大、小腿肢体残疾人安装假肢,为30名贫困残疾儿童适配矫形器,为1000名视力、听力、肢体残疾人提供各类辅助器具,为200名听力、肢体、智力、精神残疾儿童进行康复训练,并对听力、肢体、智力、精神残疾儿童进行学前教育补贴。〔责任单位:县残联、县财政局、相关单位〕

(三十七)完善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启动实施县殡仪馆整体搬迁工作。统筹安排资金,在梓山镇建设面积达100亩的县级公益性公墓山,其他21个乡镇(贡江镇除外)征地30亩左右建设乡级公墓山,实施分期建设,年底完成第一期38亩建设目标,有效解决三沿六区乱埋乱葬问题。〔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规划建设局、县国土局、有关乡镇〕

三、医疗保障(4件)

(三十八)推进医疗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安排资金,全面完成新区人民医院主体工程建设,开工建设新区妇保院、第二人民医院整体搬迁项目,全面完成乡镇卫生院和150个村卫生计生服务室标准化建设。〔责任单位:县卫计委、县规划建设局、县国土局、县人民医院、县妇保院、县第二人民医院、有关乡镇〕

(三十九)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制度建设。统筹安排资金4350万元,完善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高血压、2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与处置、卫生计生监督协管、AIDS贫困家庭免费救治等13项制度建设,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建设。〔责任单位:县卫计委、县疾控中心、县妇保院〕

(四十)落实疾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惠民政策。继续落实好“2元民生保险60周岁以上户籍在册人口疾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等惠民政策。〔责任单位:县医保局、县金融工作局、县财政局、人保财险公司、各乡镇〕

(四十一)建立医疗健康电子信息平台。统筹安排资金3500万元,建成电子病历、健康档案等数据库、双向转诊、医疗数据采集等平台,实现全县各级医疗机构信息共享、互联互通。〔责任单位:县卫计委、县医保局、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各乡镇〕

四、教育文化事业(6件)

(四十二)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统筹安排资金,完成薄弱学校改造47所以上,新(改、扩)建校舍面积5.7万平方米、围墙7千米、运动场硬化6.8万平方米,购置学生计算机231台、学生床架592张、学生课桌2183张;确保城西中小学在年内投入使用,加快城北中小学、于都八中等学校建设,启动水南中学、上欧中小学等学校建设,新增学位1890个,逐步化解城区学校大班额大校额,解决周边区域适龄儿童及新区开发建设后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就近入学问题;完善教师教学终端、班班通一体机、校园网络监控等基础设施配备,完成农村学校校园网络升级工程,搭建教育资源与公共服务一体化平台;完成301一校一策中小学改扩建工程,达到省定标准,确保顺利通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省检、国检。〔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规划建设局、县房管局、县国土局、县城管局、县国资公司、县财政局、各乡镇〕

(四十三)建设公办幼儿园。统筹安排资金6500万元,在城区和上欧工业小区各新建1所公办幼儿园,完成15所贫困村幼儿园改造,开工建设3所村级公办幼儿园。〔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规划建设局、贡江镇和宽田乡、岭背镇、仙下乡〕

(四十四)建设职业中专。统筹安排资金,加快推进于都县职业中专项目建设,年内完成主要校舍建设,确保明年9月底前全面完工。〔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职业中专、县财政局、县规划建设局、贡江镇〕

(四十五)推进文化扶贫工程。统筹安排资金,深入推进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对全县五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城乡低保户、优抚对象、移民新村以及保障性住房的低收入用户,所涉及的有线电视初装费和三年收视费全免,满足低收入群体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对普通用户安装有线电视初装费进行一次性减免和补贴,力争在三年内实现全县所有乡镇、村组广电网络全覆盖,全县新装13万户有线电视用户,实现有线电视入户率达60%以上。〔责任单位:县文广新局、县广电网络公司、县广电新闻中心、县移动公司、县电信公司、县联通公司、各乡镇〕

(四十六)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建设。统筹安排资金1800万元,从2018年起,三年内完成全县所有乡(镇)综合文化站、行政村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各项指标达到省定标准。〔责任单位:县文广新局、各乡镇〕

(四十七)扩大广播电视无线数字化覆盖面。统筹安排资金200万元,实施于山广播电视无线发射台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建无线数字电视发射台塔1个,新建机房1座,扩大覆盖范围,增加电视台节目套数。〔责任单位:县文广新局、县广电新闻中心、县发改委〕

五、住房保障(3件)

(四十八)实施农村危旧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工程。完成农村危旧房改造1846户以上,全面完成农村集中和分散式保障性住房建设,改善群众居住条件。〔责任单位:县规划建设局、县房管局、县财政局、各乡镇〕

(四十九)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加快上欧易地移民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工程(二期)建设,完成18个中心镇、中心村安置点建设,完成2017年扶贫搬迁任务数2750人搬迁入住及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扶贫搬迁936人,解决贫困户住有所居问题。〔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发改委、县国资公司、县财政局、各乡镇〕

(五十)改善居民居住条件。统筹安排资金,完成棚户区改造3300户以上。深入推进阳光古田新村保障房建设,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设1681套,有效解决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居住问题。〔责任单位:县房管局、县规划建设局、县国土局、县发改委、贡江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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