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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曾柒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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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府干字20222

关于曾柒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驻县)各单位:

根据于干字〔2022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

曾柒生同志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

段荣华同志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其原任的县信息中心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王冬香同志任县富硒产业发展中心副主任,其原任的县果茶局副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杨靖同志任县富硒产业发展中心副主任,其原任的县果茶局副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管俊同志任县工业和信息化融合推进中心主任,其原任的县民营企业局副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庄志海同志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兼);

免去卢琦同志的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谢全生、谢来生同志的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职务;

刘观胜同志原任的县果茶局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吴国臻同志原任的县民营企业局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方萃军同志原任的县粮食流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吴晓云同志原任的县粮食流通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赖杰诚、肖向意、张桂林同志原任的县档案局副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202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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