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府干字〔2022〕2号
关于曾柒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驻县)各单位:
根据于干字〔2022〕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
曾柒生同志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
段荣华同志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其原任的县信息中心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王冬香同志任县富硒产业发展中心副主任,其原任的县果茶局副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杨靖同志任县富硒产业发展中心副主任,其原任的县果茶局副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管俊同志任县工业和信息化融合推进中心主任,其原任的县民营企业局副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庄志海同志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兼);
免去卢琦同志的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谢全生、谢来生同志的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职务;
刘观胜同志原任的县果茶局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吴国臻同志原任的县民营企业局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方萃军同志原任的县粮食流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吴晓云同志原任的县粮食流通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赖杰诚、肖向意、张桂林同志原任的县档案局副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2022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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