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府干字〔2022〕11号
关于卢志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驻县)各单位:
根据于干字〔2022〕5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
卢志辉同志任于都中学校长(兼,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黄发福同志任于都中学副校长(列储树春同志之前),免去其县体育产业融合发展中心副主任职务;
李森林、谢小勇同志任于都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李观福同志任于都县第二中学校长(兼,试用期一年),免去其于都中学副校长职务;
谢勤同志任于都县第二中学副校长(列严霞同志之前),免去其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副校长职务;
郭晨晖同志任于都县第二中学副校长,免去其于都县第七中学副校长职务;
肖洪机、彭箕飞同志任于都县第二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陈小滨同志任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副校长,其原任的于都县第八中学校长职务自然免除;
钟裔德同志任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副校长,免去其于都县第二中学副校长职务;
王兆金同志任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赖水发同志任于都县第七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宽田中学校长职务;
杨泽斌同志任于都县第七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孙鹏程同志任水头中学校长,免去其于都县第七中学副校长职务;
陈冬长同志任三门中学校长,免去其水头中学校长职务;
王联松同志任利村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曾旭望同志任禾丰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王观富同志任宽田中学校长,免去禾丰中学校长职务;
管毅同志任梓山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蒋雪峰同志任新长征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刘庆祥同志任城关小学校长,免去其实验小学校长职务;
谢阳红同志任长征源红军小学校长,免去其城关小学校长职务;
熊显辉同志任实验小学校长,免去其于都县第三小学校长职务;
赖群英同志任于都县第六小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曾石发同志任于都县第三小学校长,其原任的长征源小学校长职务自然免除;
免去梁晨林同志的于都中学校长职务;
免去曾称生、张海金同志的于都县第二中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罗辛酉、谭芳清、管青春同志的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副校长职务;
免去谢东喜同志的于都县第七中学校长职务;
免去陈会海同志的三门中学校长职务;
免去葛小峰同志的梓山中学校长职务;
免去郭宗伟同志的于都县第六小学校长职务;
免去刘石发同志的于都中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谢金洋同志的县司法局禾丰司法所所长职务。
2022年9月22日
于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校对人:华叙桥 2022年9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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