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府干字〔2023〕14号
关于陈斌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驻县)各单位:
根据于干字〔2023〕5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
陈斌、钟荣城同志任于都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管程伟同志任于都县民政局副局长(列叶小容同志之前);
肖诚华同志任于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列黄金荣同志之前);
邹小扬同志任于都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张文昊同志任于都县档案局局长(兼);
丁小兰同志任于都县富硒产业发展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谢称英同志任于都中央红军长征集结出发历史博物馆文物保管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叶久翰同志任于都县科技创新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段先有同志任江西于都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其原任的于都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罗礼发、管伟群同志任江西于都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其原任的于都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易志成同志任江西于都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科科长,其原任的于都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郭荣斌同志任江西于都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党政办主任,其原任的于都县上欧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王金佛同志任江西于都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应急环保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谢小春同志任江西于都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招商服务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刘炜同志任江西于都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朱秉连同志任于都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正科,列潘其荣同志之前),其原任的于都县罗坳工业园小区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李祖辉同志任于都县司法局贡江司法所所长,免去其于都县司法局马安司法所所长职务;
曾莹同志任于都县司法局马安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郭军同志任于都县司法局工业园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肖金龙同志任于都县司法局车溪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黄昊同志任于都县司法局宽田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谢作霖同志任于都县司法局岭背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廖烨婷同志任于都县司法局利村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钟飞同志任于都县司法局罗坳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曾漂萍同志任于都县司法局盘古山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刘贤涛同志任于都县司法局祁禄山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刘荣同志任于都县司法局新陂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肖鹏同志任于都县司法局铁山垅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陈星全同志任于都县司法局沙心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李盛同志的于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易煜辉同志的于都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谢赖发同志原任的于都县上欧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邓小林同志原任的于都县罗坳工业园小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自然免除;
免去谢友生同志的于都县司法局岭背司法所所长职务;
免去胡新莹同志的于都县司法局铁山垅司法所所长职务;
免去段小云同志的于都县司法局祁禄山司法所所长职务;
免去谢保民同志的于都县司法局车溪司法所所长职务;
免去肖宁华同志的于都县司法局沙心司法所所长职务;
免去谢运城同志的于都县司法局贡江司法所所长职务;
免去华锋同志的于都县司法局盘古山司法所所长职务;
免去方淑梅同志的于都县司法局工业园司法所所长职务;
免去邱华平同志的于都县司法局宽田司法所所长职务;
免去方地寿同志的于都县司法局新陂司法所所长职务;
免去张凯同志的于都县司法局罗坳司法所所长职务;
免去袁称平同志的于都县司法局利村司法所所长职务。
202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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