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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都县供销社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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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都县供销社为县人民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内设6个职能股室:秘书股、人事教育股、财会审计股、合作指导股、综合业务股、档案管理股.

于都县供销社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方针、政策,参与研究全县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政策的制定;研究制定全县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县供销社的改革与发展。

2、对全县供销社履行指导、协调、监督、服务、教育培训职能;组织实施以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农副产品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加强供销合作社系统行业协会建设;按照政策授权,承担化肥、农药等重要物资的商业储备的日常管理,对烟花爆竹、棉花、报废汽车拆解、废旧家电拆解等经营管理进行指导

3、向政府反映农业、农村、农民和基层专业合作社的意见和要求,提出有关发展合作社事业的政策建议,维护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协调同政府有关部门的关系。

4、指导全县供销社的经营管理,推进社有企业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推动社有企业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负责系统内有关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的管理;强化社有资产监督,切实行使岀资人职责,落实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

5、加强和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的组织、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员工队伍素质;加强供销社系统的组织联合和合作。

6、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