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关职能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有关农业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工作部署及涉农法律法规;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
(二)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拟定全县乡村振兴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考核考评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
(五)负责粮食行业的监督指导工作,对全县粮食流通市场各类经营主体进行监督检查,承担同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的行政许可。
(六)拟订全县农业综合开发政策;制定全县农业综合开发的总体发展战略;督促检查、验收和结算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七)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发展。
(八)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
(九)编制农业机械化、农机作业发展和规划;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农业机械化的生产和安全的监督管理。落实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十)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监督管理农产品、果品、茶叶及其市场的质量安全。
(十一)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指导动植物、果茶树防疫检疫体系建设。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组织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
(十二)承担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推进农业农村人才工作。管理农业和 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 农村经济运行。
(十三)负责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做好农业法律法规宣传实施工作;负责查处坑农、损农、害农的案件;领导乡镇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建立与县级专业执法协调配合机制。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于都县农业农村局现有干部职工203人,下设机构有:办公室、人事、党建、群团、县委农办秘书股、产业办、农业产业招商办公室、计划财务股、种植业管理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农村合作经济指导股、新农村建设股、农田建设管理股、粮食流通管理股、项目办、养殖业管理股、水产站、农技推广服务股、农机服务股、农业环境检测服务股、农产品和粮油检验检测股、植保植检站、科教市场信息服务股、蔬菜发展服务股、果茶服务股、执法大队(综合股、法规股、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四中队)等38个股(站)室。
三、办公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和工作时间
办公地址:于都县贡江镇建国路40号
邮政编码:342300
联系电话:0797-6233708
传真号码:0797-6233708
电子邮箱:ydnyj@126.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四、主要领导:王志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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