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全县林业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的管理监督,负责执法人员执法证的发证、年审、换证工作,开展执法检查,制止和纠正执法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
2、负责限额采伐森林案件的查处;
3、负责非法征、占用林地案件的查处,盗伐滥伐林木案件的查处;
4、负责木材松香和陆生野生动物运输的检查监督及违法运输案件的查处;
5、负责木材经营、加工用材单位的检查监督和违法违章案件的查处;
6、负责木材市场和贮运木材的货场、车站、码头的检查监督及违法违章案件的查处;
7、负责乱捕滥猎、违法经营陆生野生动物案件的查处;
8 、负责违法采挖野生植物资源的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