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县林业局 > 概况信息 > 机构职能

县林业局内设机构

访问量:

  县林业局设下列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计划财务股)。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政务和后勤管理服务工作;承办机关文秘、打印、会议、综治、信访、档案、计划生育和保密工作;负责林业信息宣传和网络维护管理工作;承担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管理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和劳动工资;承担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干部职工的考核工作;管理机关和下属单位人事档案;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负责办理全系统医疗保险、社会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工作。承担林业基本建设、多种经营、技术改造项目的审查、申报工作;组织申报重点林业建设项目,并监督工程建设资金的使用;指导、负责林业基金的征收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各项财政资金、专项资金和专项贷款及县级林业资金的管理;承办中央财政林业项目贴息贷款和林权抵押贴息贷款项目的审核、申报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政策性林业保险工作;负责机关和林业事业经费的管理;指导下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林业统计和会计报表以及内部审计工作;组织实施生态扶贫和相关生态补偿制度的职责。
  (二)造林经营股(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承担森林、湿地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提出全县国土绿化措施。综合管理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组织实施防沙治沙重点工程。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全县油茶的种植、培育。承担古树名木保护、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承担林木种子管理,组织种质资源普查、收集、评价、利用和种质资源库建设。组织良种选育、审定、示范、推广。指导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承担县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
  (三)森林资源管理股(县林长办公室)。提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编制全县森林采伐限额。承担林地相关管理工作,指导县级林地保护规划编制工作。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森林资源。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指导基层林业工作站的建设和管理。承担县林长办公室日常工作。
监督管理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湿地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指导湿地保护工作,组织实施湿地生态保护修复,组织编制全县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提出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政策建议。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导、协调全县林业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承担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听证的有关工作。承担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改革相关工作。组织拟订农村林业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指导全县林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负责授权的林业行政审批事项和非行政许可事项的具体审批办理和服务工作;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承担本单位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和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的职责;负责本单位其他审批事项的转交审批或审批联络工作等。
承担林业灾害综合防治相关工作,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县属国有林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组织编制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监测预报。指导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
  (四)林业产业发展股。拟订全县林业产业建设、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和木材利用政策。组织拟订全县林业产业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对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全县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负责全县林业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林业企事业单位的森林采伐和林产品加工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县林区林业专用公路的管理。参与农林牧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党组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的党建及群团工作。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