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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74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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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佩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推进乡村振兴、建设美丽乡村过程中保护古树名木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就该提案答复如下:

一、高度重视古树名木保护工作

(一)切实强加组织领导

林业局党组对《关于在推进乡村振兴、建设美丽乡村过程中保护古树名木的建议》的提案提案高度重视,对此项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成立了以党组书记谢海荣同志为组长,分管领导李晓明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保护古树名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造林经营股,全力抓好保护古树名木具体工作。

(二)全面开展古树名木普查

为全面系统保护古树名木,今年1-4月县林业局、城管局共同抽调25名技术人员对全县23个乡镇开展了我县第三次古树名木普查工作,现已全面完成,为今后科学准确做好古树名木保护奠定了坚实基础。经普查,全县共有古树名木2508株,其中一级古树82株、二级古树337株、三级古树2089株,分属233946种。

建章立制、系统保护

1、建立古树管理平台。今年普查的2508株古树数据已全部录入江西省古树名木管理系统系统,建立了调查卡片档案、图片库。

2、建立古树管护机制。原有古树已落实管护责任人(单位),乡镇指定护林人员进行长期巡查监护,实现专人管护。新增古树也将全部落实管护机制。本次普查已落实33万元挂牌专用费用,将对全县所有古树进行更新树立保护牌。

3、建立抢救复壮机制。对于衰弱古树和濒危古树我们实行县乡二级抢救机制。一是县级专项资金抢救复壮,近3年我局向上级争取了6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古树保护。对60株濒危、衰弱古树进行了抢救复壮;城区古树由县城管局园林长期养护管理。二是县乡协调抢救复壮。一旦发现古树衰弱、濒危现象,我局派人协助乡镇制订方案、落实抢救措施, 2019年来,共对一百多株衰弱、濒危古树进行了抢救、复壮。

4、纳入考核机制。古树保护工作已全面纳入相关政府部门的工作业绩考核范畴,林长制、绿色发展、乡村振兴等考核古树保护都是重要内容,城乡发展规划、工程建设规划等项目环评中古树保护都是不可或缺的关键部分。

二、古树名木保护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保护古树名木资源是一项细致、长期、复杂的工程,针对古树保护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大保护古树名木工作:

1、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保护意识。加大法律宣传力度,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充分利用电台、报纸、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各种宣传媒介,积极探索建立古树名木保护补助机制,推进古树名木认养,将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纳入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形成人人爱古树,人人护古树的良好氛围。

2、加强日常管护,及时开展抢救。积极向上级申请古树名木保护专项资金,对濒危、衰弱、受损古树及时开展抢救复壮工作。加强日常管护,开展定期巡查,及时掌握古树生长动态。严格规范大树移植管理,严禁天然大树进城,坚决制止古树非法移植,坚守原址保护政策。加强乡镇建设项目所涉古树的保护措施审核力度,做到科学保护。针对因圩镇建设造成古树衰弱、濒危的情况,我们将进一步排查统计全县情况,邀请城管、林业部门的专业人员协同乡镇管理人员共同制定一树一策整改方案,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及时作出整改抢救保护。

3、加大执法力度。联合公安、乡镇、林业执法力量,严厉打击破坏、偷盗、非法移栽、贩卖古树等不法行为。

4、加强培训学习,提升保护实效。利用林长制平台,组织乡镇林业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参加了古树名木保护和复壮技术培训班,切实提升管护水平。按照一树一策原则,科学制订日常养护方案。及时排查树体倾倒、腐朽、枯枝、病虫害等问题,并有针对性地采取保护措施。

5、完善政策机制,探索保护新理念。一是根据《江西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的政策规定,进一步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地方保护政策性文件出台。明确责任主体,使得保护部门能够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二是结合国家森林城市创建积极开展建设古树名木主题公园,加大政策倾斜力度,引导社会公众关注、支持、爱护古树名木,在全社会积极营造保护古树名木的浓厚氛围,促进美丽乡村建设。

十分感谢您的提案,希望您继续关心我县林业工作,县林业局将在今后的林业工作中认真执行国家林业政策,用好林业政策为乡村全面振兴、建设美丽于都作出应有的贡献。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于都县林业局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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