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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改委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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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改委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2年,县发改委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富强美丽平安幸福于都,推动法治建设与发改工作相互融合、相互促进。现将相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放大坐标系,对标大湾区,出台《2022年于都县优化营商环境对标提升行动方案》和《于都县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新时代“第一等”营商环境工作方案》,175项对标提升行动目标完成率达100%,市级“市县同权”事项圆满承接,政务服务高效便捷。深入开展“新官不理旧账”“小鬼难缠中梗阻”“招投标领域”“中介领域”四大专项治理行动,市场环境更加公平公正。全面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着力维护各类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二是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围绕工程建设、教育、医疗、体育等领域,开展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专项清理行动,一批涉及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生产经营活动许可及社会组织和个人资格资质认定的审批事项被取消,全面实行“非禁即入”。三是实行“轻微不罚、首违不罚”制度,公布了《于都县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共339项)》,成立“县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投诉受理中心”,依法从严打击各种损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升司法维权效率,解决商业纠纷民事一审耗时压缩至34.2天。通过设立“县非公有制企业维权服务中心”,专门承接企业间、劳资间的纠纷调解、商事仲裁等非诉讼职能,建立诉讼之外,企业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机制。

(二)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一是完善依法决策制度。实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和民主集中制制度,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特别是涉及项目规划、立项、审批、稽察;干部人事任免、调整;行政事业收费、价格调整、价格检查等重大事项必须通过党组会集体研究决定。建立了重大决策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等行政执法决定须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并提交重大事项法律意见书。二是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把推进政府行政决策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重要内容,纳入县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体系。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执行情况纳入依法治县、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督察内容,确保听取意见、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核等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落实到位。三是建立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根据工作要求,2022年,我委聘请江西同至律师事务所邓爱枫、胡博文为我委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对我委制定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合同签订提供法律意见,定期开展法律知识讲座。

(三)不断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一是开展信用监管。我县人民银行积极推进农户信用评级,建立完善农户信用档案,对全县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建立了信用档案,实现行政村信用创建的全覆盖,积极对接农村经营户信用信息联网核查机制建设,采集农户经营信息85万多条,不断提升涉农信用贷款发放。二是专项治理重点领域失信问题。在“屡禁不止、履罚不改”等严重失信问题上,于都县人民法院不断健全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对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情形采取了强硬的执行措施,截至2022年9月,于都县人民法院共搜查19次,拘传403人,拘留33人,通过“敢亮拳头”的执行方式来减少严重失信的问题。同时于都县人民法院坚持对被执行人的失信惩戒,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处和曝光力度,多次在微信等网络平台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三是信用支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信贷支持实体经济。发放“财园信贷通”、“小微信贷通”、创业信贷通”、“农业产业振兴信贷通”、“财农信贷通”,充分发挥了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积极作用;深入推进银企对接合作。开展了融资需求摸排、产融对接签约活动、“助企纾困,强链保链”专项行动、金融专家服务团等系列活动,实现“政府搭台,银企对接”。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企业安静生产期”制度,真正做到监管“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贯彻“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实现执法检查规范化、科学化,严格按照检查计划,确定检查任务、匹配检查人员、规范组织检查,并将相关情况进行公示。同时,积极参加其他部门发起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有效履行联合监管职责。

(五)不断加强法治机关建设。一是不断强化信息公开。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依法在委网站对外发布,做到法定公开内容全部主动公开到位。依法办理办结政府信息公开,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二是狠抓执法队伍建设。全年共申领新版电子执法证31人次,组织领导干部参加2022年全省领导干部网上法律知识学习考试及“百万网民学法律”各类法律专场知识考试,进一步提高发改干部依法行政能力。三是认真开展普法工作。紧贴发改工作实际,落实“八五”普法工作方案,结合营商环境日、宪法宣传月等活动,依托委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进行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

(六)高质高效办理建议提案。我委对收到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在办理过程中,严格按照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程序和时限要求,逐件认真办理,圆满完成答复工作,按时办结率100%,代表、委员满意率100%。

二、存在不足和原因

2022年,我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个别股(室)对依法行政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还不够,被动承接较多;二是满足于常规宣传,普法宣传的方式方法创新还不够。三是干部职工存在实用主义的认识,与自己有关的法多学,与自己无关的法少学或者不学。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委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发展改革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

一是加强法治建设工作组织领导。委党组始终坚持将法治建设工作摆在全委工作的重要位置,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情况汇报,高位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单位重要议事议程和年度目标考核,与业务工作同步谋划、同步推进。

二是坚持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委党组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长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列入党组中心组和机关党支部的学习必修课,制定了《于都县发改委党组中心组2022年学习计划》,持续推进理论学法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2022年,委党组会暨主任办公会前进行法律知识学习20余次,组织专题法治讲座7次,先后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各类执法检查等30余人次。

三是形成带头学法守法示范效应。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带头学法用法、尊崇宪法法律。先后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信访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传达学习了主要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示等文件精神。同时,将个人法律法规学习作为重要学习内容,通过江西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强国APP等新媒体以及报刊、杂志等多途径加强法律法规个人自学。委领导班子带头依法行政、依法履职,严格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四是不断提升干部法律素养。在全委系统开展法律知识专题学习,大力提升全委干部职工法治素养。组织领导干部参加2022年全省领导干部网上法律知识学习考试,实现全员参考,优良率达100%、优秀率达90%以上;组织干部职工参加2022年“百万网民学法律”各类法律专场竞赛,全委干部职工法律意识持续提升。

四、2023年度工作安排

2023年,我委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主动适应法治工作新形势,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要求,推动我县发展改革工作法治化再上新台阶。

(一)带头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用法的“头雁效应”,持续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结合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法治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对标粤港澳大湾区及省内外先进地区经验做法,制定新一轮对标提升改革清单;细化措施、压实责任,高质量推进落实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方案落实落细;完善营商环境涉企问题处置机制,建立畅通高效的涉企问题受理服务渠道,健全接诉即办、定期调度机制,全力抓好“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的协调解决。

(三)严格规范行政决策行为。规范落实重大决策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等环节程序,发挥好法律顾问在决策前的审查作用,提高行政决策质量,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四)切实落实行政执法要求。聚焦重点环节和关键领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科学制定和严格执行委内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及时将随机抽查结果和检查结果公示,提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效率。

(五)积极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营造崇尚诚信的社会环境。加大对守信行为的表彰和宣传力度,协调相关部门研究日常监管和公共服务中深化信用信息应用的激励政策,以及各行业联合惩戒措施,提升社会信用体系守法诚信评价的地位和作用,激励各单位积极主动融入社会诚信建设体系,形成“守信绿色通道,失信寸步难行”的良好社会氛围。

于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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