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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用工合规管理宝典(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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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用工合规管理宝典(二)





在这种特殊时期,用人单位更应该增强法律意识,合法合规处理劳动用工问题。


今年是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强化年”,也是决战决胜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收官之年,各级国央企正在抓紧落实、积极部署。


当前新冠疫情对国家、社会及各行各业均产生了深远影响,劳动用工领域正面临新情况、新问题。在这种特殊时期,用人单位更应该增强法律意识,合法合规处理劳动用工问题。


我们结合企业在劳动用工管理方面常见的100个误区,提出合规建议,以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误区 5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投保商业险,是否无需再缴纳工伤保险费?


合规建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都有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义务,必须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2

即使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购买了商业保险,也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法定义务。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要承担劳动者一旦出险后的工伤保险待遇。

3

劳动者出险后商业保险赔付也不能免除、抵消、替代工伤保险待遇支付。


误区 6

用人单位仅提供岗前培训,能否约定服务期?


合规建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2

用人单位未提供专项技术培训或支出专项培训费用,而是提供岗前基础培训,培训内容是企业文化、内部流程、安全知识、工作技巧等,应属职业培训范畴,并非专项技术培训。

3

即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岗前培训签署了《培训服务协议》,该协议也是无效的。


误区 7

用人单位认为劳动者工作不称职,就单方强行降低工作岗位,合法吗?


合规建议

1

一般来说,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一致,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但是实践中,用人单位如果与劳动者协商不成,就要结合法律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来调整岗位。

2

如果用人单位认为劳动者工作不称职,应当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这里需要提供劳动者的岗位职责、考核标准、考核结果等证据,综合证明劳动者不能继续在原工作岗位工作,那么用人单位才可以单方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否则就是违法的。


误区 8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未休年休假补偿,应该按照3倍算吗?


合规建议

1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在一个公历年度内保障劳动者享受法定带薪年休假,并做好休假安排和考勤记录。

2

如确实无法安排劳动者休假,则应当按照未休年休假天数×职工日工资收入200%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这是因为,虽然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是该工资报酬中已经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3

需要说明的是,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标准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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