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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令 | 赣州市发展改革系统“学条例 扬清风 勇担当”廉洁书画作品征集开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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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抓紧抓实党纪学习教育,拓展廉政教育的内容和形式,充分发挥廉政文化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教育引导作用,积极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经研究,在全市发展改革系统开展“学条例扬清风勇担当”廉政书画作品征集活动。

学条例扬清风勇担当

(一)征集对象:全市发展改革系统干部职工及家属(含退休干部职工)。其中,每个县(市、区)报送作品不少于2幅。

(二)作品形式:作品既可以是书法作品,也可以是绘画作品。其中,书法作品:不限字体,廉洁格言警句、古诗词、励志短句均可;绘画作品:画种不限,人物形象、历史故事、山水花鸟等题材均可。

(三)作品规格:纸张采用书法国画专用宣纸,尺寸70×70cm,内容控制在60×60cm以内,无需装裱。投稿请用铅笔在作品背面右下角注明姓名、单位、联系电话。

(一)作品报送(4月25日前)。各县(市、区),委机关各科室、委属(管)各单位请于4月25日前将作品报送至市发展改革委机关党委(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8号,市政中心主楼1222室,联系人:万振斌、肖美龄,联系电话:0797-8992699)。

(二)作品评选(4月30日前)。征集活动结束后,机关党委将邀请相关专家对报送作品进行评选。

(三)作品展示(5月初)。评选出的优秀作品将统一进行装裱,在市发展改革委办公场所及微信公众号进行展示,并为作者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

(一)此次活动是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和发展改革系统廉洁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全系统干部职工要高度重视,广泛进行宣传发动,踊跃参与,积极报送作品。

(二)作品内容要以“学条例扬清风勇担当”为主题,突出发改职能特点,重点从弘扬廉政勤政、优良家风、孝老爱亲、勤俭节约、向善向上等方面进行创作,注重政治性、时代性、思想性和艺术性,做到主题突出、意境深远、健康向上。

(三)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一经提交,视为作者同意将该作品的使用权(包括展示、改编、汇编、互联网传播等)授予活动组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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