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都县环境卫生管理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于都县环境卫生管理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于都县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根据职能履行工作职责,督促环卫作业承包公司严格落实合同约定,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行,提高环境卫生质量。
(二)加强水上环卫作业及渗滤液处理站的运营的管理,进一步提高城区河道水面环境卫生质量。
(三)积极配合县城管局做好垃圾中转站、公厕等环卫设施的新建、改建工作。
(四)继续做好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迎检、接待等重大活动的环境卫生保障和信访维稳等工作。
(五)做好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及环境卫生经费、设施、设备的管理。
(六)做好城区内环境卫生工作任务、工作质量的督促检查,协助主管部门进行全县性环境卫生的综合整治检查评比。
(七)、做好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部门预算编制单位1个,机构设置为9个股室;办公室、财务股、执法监察队、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股、道路清扫管理股、生活垃圾清运管理股、环卫基础设施管理股、垃圾处理管理股、水上环卫作业管理股。本部门2019年年末实有人数133人,其中在职人员74人(在编人员45人,临聘人员29人,其中水上环卫作业人员21人,抑尘车运行驾驶员8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59人;年末其他人员0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6659.16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66.14万元,较2018年增加66.14万元;本年收入合计6593.02万元,较2018年增加2957.45万元,增长81.35%,主要原因是:城区环卫保洁政府购买服务重新招标后提高了作业标准和要求,增加了环卫作业市场化服务费的支出。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6659.16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总计6576.4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6576.49万元,较2018年增加2940.92万元,增长80.89%,主要原因是:城区环卫保洁政府购买服务重新招标后提高了作业标准和要求,增加了环卫作业市场化服务费的支出;年末结转和结余82.67万元,较2018年增加16.53 万元,增长25 %,主要原因是:预算尚未完成,下年仍需按原渠道支出。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576.94万元,占8.8%;项目支出5999.55万元,占91.2 %;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 0万元,占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901.06万元,决算数为6576.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44%。其中:
(一)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82.06万元,决算数为576.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正常调整增加和社会保障费的支出增加及项目奖金支出的增加。
(二)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519万元,决算数为5999.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7%,主要原因是:城区环卫保洁政府购买服务重新招标后提高了作业标准和要求,增加了环卫作业市场化服务费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76.94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495.83万元,较2018年减少4.87万元,下降0.9 %,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64.8万元,较2018年减少1.6万元,下降2.4 %,主要原因是:减少办公费等项目的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92万元,较2018年增加3.59万元,增长31.69%,主要原因是:精准扶贫支出增加。
(四)资本性支出1.386万元,较2018年增加1.386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办公设备更新,购买了2台电脑和2台打印扫描一体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5万元,决算数为2.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3.99万元,下降66%,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1.14万元,下降100 %。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5万元,决算数为 2.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2.85万元,下降58.16 %。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不必要的公务用车,加强车辆平时保养工作。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16万元,降低20 %,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等费用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8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86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86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省级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09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环卫督查车1辆和水上环卫垃圾转运车1辆及水上环卫垃圾起吊车1辆。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 个,二级项目4个,共涉及资金5858.73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7.65%。
组织对 “环卫作业市场化”“水上环卫作业”、“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运营购买服务”、“城区抑尘车运行”等4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858.73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以上4个项目均已达预期目的,保障了城区的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城区段贡江流域水面漂浮物的清理得到及时打捞和处理,河面干净、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将填埋场渗滤液按规范处理后出水达GB16889-2008表2标准后排入贡江,保护了环境。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选择1至2个项目)。
我部门今年在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环卫作业市场化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环卫作业市场化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环卫作业市场化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00万元,执行数为5205.2万元,完成预算的104%。主要产出和效果:完成城区保洁面积共1031.45万平方米,其中一级路面282.92万平方米;二级路面137.26万平方米;城区空坪和城乡结合部、道路外延部分617.27万平方米,县城建成区清扫保洁、收集、运输、洒水降尘、建筑垃圾和废弃家具家电等杂物的清理清运等服务,县城区、工业园(含罗坳工业小区)、贡江新区所有主次干道、小街小巷、居民区、农贸市场(未外包)、露天杂物、城乡结合部等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以及城区范围内菜地、空坪、池塘和服务范围内可视垃圾的保洁和清理;服务范围内护栏的清洗;隔离绿化带的保洁;服务范围内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环卫基础设施维修维护及管理;服务范围内建筑垃圾和废弃家具家电等杂物的清理清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服务范围内生活垃圾运往于都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并进行无害化处置,无害化处置执行《CJJ/T107—2005生活垃圾填埋场无害化评价标准》中填埋场等级Ⅱ级标准,保障了城区环境卫生的干净整洁。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大环卫保洁的作业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二是督促保洁公司根据作业标准和要求不断提升作业水平,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为美丽于都做出应有的贡献。
在公开项目绩效自评综述的同时,需公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附:环卫作业市场化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应以财务会计制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以及部门预算管理等规定为基本说明,可在此基础上结合部门实际情况适当细化。“三公”经费支出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必需予以说明。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