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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都县交通运输局2019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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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都县交通运输局2019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于都县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于都县交通运输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于都县交通运输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开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于都县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拟订县市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政策、标准,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经批准后监督实施。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2.承担公路、水路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组织编制公路、水路运输体系规划,指导公路、水路运输枢纽管理。

3. 承担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对全县公路客、货运输市场、城市客运市场、出租车市场、汽车维修市场、搬运装卸市场、汽车驾驶员培训进行行业管理和监督。按规定负责港口规划和岸线使用管理工作,对水路客、货运输市场、港口、航道、岸线使用进行行业管理和监督。协调铁路、民航、高速公路、海事部门工作。

4. 按规定承担交通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5. 负责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协助干线公路路政管理。控制公路两侧建筑红线,保护公路路产,保障公路畅通;抓好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公路养护责任制;制定和实施农村公路年度养护计划,保证公路好路率达标。

6. 指导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县春运工作。负责落实交通战备保障措施、任务,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检查监督渡口运输安全、交通运输企业和交通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开展渡运安全宣传教育和检查,建立县、乡、村三级负责的渡口安全责任制;参与渡运事故的调查处理。

7. 做好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以及职工教育,职工培训,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交流、劳动工资,组织人事工作;组织劳动竞赛,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8. 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交通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9. 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于都县交通运输局纳入部门预算编制单位  5个,包括公路所、运管所、渡口所、港航所、物流办;编制数104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参公编制94人;实有人数130人,其中:在职人数89人,包括行政人员8人,参公人员,81人;退休人员37人,遗属补助人员4人。

第二部分 于都县交通运输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于都县交通运输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490.94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1258.94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00%2018年增加294.79万元,增加30.58%,增加原因为人员工资增加、治超力度和工程项目增加。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于都县交通运输局支出预算总额为1490.94万元。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960.9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4.5%2018年增加216.79万元,增加22.5%,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42.2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4.86万、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83万元,增加原因为人员工资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也相应增加;项目支出53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5.5%,增加130万元,增加59%,增加原因为项目增加。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于都县交通运输局财政补助支出预算1490.9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26.79万元。其中:交通运输支出1230.1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03.06万元,住房和保障支出57.69万元。增加原因为人员工资增加、治超力度和工程项目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9年于都县交通运输局公用经费214.86万元,2018年增加60.88万元,增加253%其中:办公费95万元,印刷费2万元,咨询费3.2万元,水费2万元、电费6万元、邮电费5.3万元、差旅费10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2万元、劳务费5.8万元、高温补贴5.95元、烤火费6.48万元、公务交通补贴6.72万元、维修费15万元,公务接待19万元,福利费7.3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万,增加原因是精准扶贫力度加大,工程项目增加,治超力度加大,机关运行成本增加。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交通局政府采购预算为10万元,用于购买电脑、打印机和空调等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公务用车已回收,账务待处理)、机要通信用车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服务用车;单位价值0台(套)。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八)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1  个,涉及资金 50    万元,其中:部门预算中200万元以上的且进行了绩效评审的项目   0  个,涉及资金   0  万元。

二、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于都县交通运输局“三公”经费年初预算为4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9万元;比去年下降了32%,减少原因是减少不必要的接待,节约开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28万元,比去年下降了35%,下降原因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节约开支。

第三部分 江西省于都县交通运输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八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财政拨款: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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