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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医疗保障局于都分局2021年度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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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赣州市医疗保障局于都分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1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赣州市医疗保障局于都分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划和标准。制定我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相关实施办法、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全县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贯彻执行全省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支付标准。

(五)贯彻执行全市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制定全县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组织监督实施,按上级统一要求做好药品、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平台建设相关工作。

(七)制定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完善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完善全县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二、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设立2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和综合业务股(检查稽核股)。

单位2021年年末实有人数50人,其中在职人员48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

第二部分2021年度单位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单位2021年度收入总计1015.35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51.39万元,较2020年增加128.79万元,增长569.86%;本年收入合计863.96万元,较2020年减少419.35万元,下降32.68%,主要原因是:2020年12月30日县财政局下达单位职工职业年金财政负担部分137.54万元,年终结转无法及时支付,于2021年1月已支付。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775.20万元,占89.73%;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88.76万元,占10.27%。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单位2021年度支出总计1015.3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013.53万元,较2020年减少140.83万元,下降12.2%,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年末结转和结余1.82万元,较2020年减少149.73万元,下降98.8%,主要原因是:2020年12月30日县财政局下达单位职工职业年金财政负担部分137.54万元,年终结转无法及时支付,于2021年1月已支付。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608.8万元,占60.07%;项目支出404.73万元,占39.93%;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13.99万元,决算数为924.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其中:

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13.99万元,决算数为924.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主要原因是: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20.04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461.66万元,较2020年减少77.3万元,下降14%,主要原因是:精简开支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58.38万元,较2020年减少179.32万元,下降75%,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减少商品和服务支出费用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较2020年减少3.3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精简开支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20年减少0.49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精简开支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单位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7.8万元,决算数为9.11万元,完成预算的32%,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2.89  万元,下降24%,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因公出国(境)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7.8万元,决算数为  9.11万元,完成预算的32%,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2.89  万元,下降24%,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执行,严肃接待纪律,控制经费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执行,严肃接待纪律,控制经费支出。全年国内公务接待93批,累计接待956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本单位接待均为国内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0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8.38万元(与单位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9.81万元,降低75%,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从严控制经费开支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单位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单位纳入2021单位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12月31日,本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本单位无相关资产。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1年度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有项目1个,涉及资金255万元。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专项业务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55万元,执行数为   25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开展医保政策宣传活动,提高了参保人员政策知晓率,二是提升了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及业务水平。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应以财务会计制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以及部门预算管理等规定为基本说明,可在此基础上结合部门实际情况适当细化。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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