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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都县文广新旅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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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都县文广新旅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于都县文广新旅局联系(电话:0797—6233329)。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考察江西讲话精神。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围绕于都文化旅游,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实效不断增强。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3年,我局通过于都县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发布各类信息共570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180条,公共文化服务类信息91条,法规文件类信息67条,财经类信息15条,机构职能及工作计划各1条。“走进于都”板块共发布65条信息,其中“于都人文”33条,“于都旅游”32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全年收到公民申请公开要求1条,已依照规范进行了依申请公开接收、答复等各项工作。收到网络问政信息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按照文件要求明确分管领导和专职工作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细化分工,夯实责任。执行“三审三校”制度,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报送、审核、发布等流程。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局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积极推进网站平台建设。同时在办公室区域设置了“政务公开栏”,结合“于都文化旅游”公众号、抖音号等平台,多方位公布文化旅游方面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工作。专职工作人员对各股室、各部门的信息进行收集统计分类和督促检查,最终整理上报。同时每季度定期监督检查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公开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真实有效。并做好错敏信息整改,提升公开信息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3年,我局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错敏信息时有发生。存在错敏字现象,信息准确度有待提升。二是信息更新时效性不够强。信息公开与文旅工作、文件信息跟进不够及时;三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如“公共文化服务”板块,针对文旅活动预告及文旅效能提升等方面信息公开不够全面丰富。

(二)改进措施

下一步,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学习。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研究部署,同时加强干部职工理论知识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通过知识讲座、经验交流等形式,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其次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信息公开质量。建立完整的体系,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各股室,责任到人。严格审核,杜绝错敏信息。提升文化旅游方面的文件政策解读及公共文化服务方面的内容更新,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最后是加强平台建设,增强监督管理。优化调整于都旅游、于都人文、公共文化服务等栏目信息,做好信息分类。结合“于都文化旅游”公众号、抖音号等政务新媒体,进一步扩大于都文化旅游工作信息宣传力度。同时坚持定期督查信息公开内容,对不符合规定的内容及错敏信息等进行整改,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信息公开真实准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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