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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都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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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于都县自然资源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于都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udu.gov.cn/ydxxxgk/c100200/ndbg.shtml)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于都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于都县长征大道西52号,电话:6232978,邮编:342300)。

一、总体情况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条例》要求,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切,大力提升工作质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绩。

(一)主动公开

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加强主动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根据工作实际,及时开设和归档专题专栏。按时公开本单位制定的文件方案并同步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对照上级要求,逐项梳理标准规范清单。2022年,通过于都县政府门户网站、于都县自然资源局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信息1131条,其中于都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1038条,于都县自然资源局微信公众号93条。按时公开于都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与2022年度部门预算;紧扣机构改革进程,围绕发现问题及时发布调整于都县自然资源局各领导分工、机构设置、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立足依法行政为目标,认真履职,按照要求及时、高效回应申请人诉求,确保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合法有据、流程规范合理、形式严肃严谨,切实保障政府信息申请人的知情权和合法权益。2022年全年受理的4件依申请公开,全部在法定时限内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保证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时效性,我局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推进完善自然资源信息公开制度机制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做到“谁起草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谁负责谁解读、谁审核谁承担”并实行逐级政务公开审查制度,由办公室主任审核、分管领导审定,重要信息由主要领导审签,做到了逐级把关、层层负责确保信息内容的准确性。严格审核把关,杜绝错误敏感信息上网。

(四)平台建设

按照上级要求,积极推进网站平台建设和配合网站集约化建设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开设了政务信息公开专栏,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开更新用地审批、登记发证、政策法规、通告通知等各方面政务信息为群众提供权威准确、内容全面、便于获取利用的政府信息。我局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平台正常运行。

(五)监督保障

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机构职能和分管领导,确保工作有领导,有机构、有人员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到全年的年终目标管理考评中加强对个股室政务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每有重大决策出台、重要政务颁布,及时与有关科室联系,督促及时公开。对不按规定公开有关信息或更新不及时的科室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配备专门政务信息公开人员,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相关业务培训,强化责任意识,规范办理流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均衡,工作动态类信息公开较多,需将工作动态类信息分类再细化到其他栏目,同时政策解读类信息公开还需进一步增加;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丰富度、政策图解质量均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情况:

我局将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对照规定和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分门别类,理清理顺,按时高质量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加大公开力度,增强工作主动性。及时、全面公开和更新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于都县自然资源局

20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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