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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都县教育科技体育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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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于都县教科体局党政办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月1日起至2020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于都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xxgk.yudu.gov.cn/b1030/newxxgkbm.shtml)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于都县教科体局联系(地址:于都县红军大道689号,电话:0797—6335321,邮编:342300)。

 

一、 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和《于都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更加全面、深入、细致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加强《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加快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等方面均取得一定的成绩,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主动公开

2020年,我局通过于都县政府网站主动公开相关信息共692条,其中重点领域信息5条,工作动态类信息651条,法规文件类信息34条,概况信息1条,财经类信息1条。

)依申请公开

2020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的相关要求。

)平台建设

我局将于都教科体网站、于都教科体微信公众号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有机结合,极大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效率。 在县教科体网上开设“教育动态“党建动态”“校园传真”等专栏,向师生和群众公开信息。 

)监督保障

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及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党政办,具体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工作。各校、各股室负责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指派专门人员负责信息的整理、上报,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到各校、各股室学年度综合考评予以考核。

为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师生、群众公民获得政府信息,我局及时召开了专门会议和下发了专门文件。明确了信息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详细规定了应主动公开的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60

165607946.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从目前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机构、人员、工作制度建立上都存在一些不足,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欠缺。

(二)整改措施 

进一步建章立制和监督管理。加大对教科体系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管力度,制定更加完善的配套管理制度,并加强监督、检查和评议工作,把管理制度落到实处、抓出实效,建立和形成政府信息公开的常态化工作机制,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有序开展。同时,进一步建立和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和形式,结合教科体系统实际、结合信息公开的内容要求,建立更多的便于公众查询的渠道和形式,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