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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都县城市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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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都县城市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于都县城市管理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起至2022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于都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ud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于都县城市管理局联系(地址:于都县广场132号,电话:6239132,邮编:342300)。

一、总体情况

2022于都县城市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同时积极对照《于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意见》明确目标任务,紧紧围绕委、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

2022年,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于都城市管理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主动公开于都县城市管理局相关政府信息565条,其中,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437条,于都城市管理微信公众号128条;按时公开2021年于都县城市管理局部门决算与2022年度部门预算,发布调整县城市管理局概况、机构设置、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2022我局收到1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按时公开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

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由主要负责同志主管,指定一名副分管,由办公室牵头负责,各单位(股室)按职责配合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和制度措施。为增强工作意识,提高业务水平,定期组织领导干部职工学习了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赣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要求,明确区分公文类信息和非公文类信息公布的管理,采用规范发文稿,每个政务信息产生即由分管领导、室负责人、经办人三级审批,明确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限,确定该信息是否公开,对不予以公开的说明具体理由

(四)平台建设

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工作动态信息145条、行政执法信息266条,财经信息6条,其它信息4条。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利用微信公众号发布文章128

(五)监督保障

狠抓内部制约机制的同时,也继续抓紧抓好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一是强化督查制度。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风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搞半公开、假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二是推行定期通报制度。各责任部门定期通报近期本部门的重要工作、重大事项、重大决策,努力做到重大事项都公开进行,规范运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2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公开信息的时效性不够强;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还需要增加,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细化;三是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程度,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扩大公开内容。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认真梳理局系统各股室、部门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由我局生成的对社会公众有指导或帮助意义的信息及时纳入信息公开的范畴之中予以发布定期维护,确保政府公开信息内容完整、准确,工作流程规范有序,公众能及时方便查询。二是加强部门联系。及时将局各股室生成的信息及时发布到网上,尽量做到信息生成与发布保持同步;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让更多的人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四是加强工作监督。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的意识,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政府公开信息发布的监督,更好地服务于社会。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于都县城市管理局

202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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