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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都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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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都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县乡村振兴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指导下,按照省、市、县政务公开有关要求,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主动在部门信息公开栏目内公开政府信息,通过概况信息、法规文件、发展规划、工作动态、财经信息公开各类信息,扎实推进主动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共发布政府信息562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501条,重点领域信息37条,法规文件类信息2条,财经类信息6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工作计划10条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依法推进依申请件办理,落实法律顾问参与机制,及时回复申请人想要了解并可以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对本单位发布的信息按照信息公开“三审”制度严格审查,确保发布的各类信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发布信息和数据的合法性、及时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依托政府网站CMS管理系统,积极配合做好网站集约化工作,按照有关要求,规范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栏目

(五)监督保障情况。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负责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定期对本局政务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件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工作力度要加强,存在抓一阵,停一阵的情况,政务公开的力度不大,进展不快;二是公开方式较为单一,政务公开平台单一,不够丰富。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注重宣传,丰富公开形式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形成长效的工作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及时报送信息,提高信息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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