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22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目录清单的公告》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为提高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政策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有效制止各种乱收费,按照国务院及省、市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规定,现将《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22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公告》转发给你们,并向社会予以公布。目录清单之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一律不得执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
附件: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22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公告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公告
于都县财政局
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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