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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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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设置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设下列12个内设机构:

(一)秘书股。负责办理文电收发运转、印鉴管理、公文核稿、机要通讯、文件档案管理、文印、保密、信访等方面工作;负责县政府领导和县政府办领导的办公室服务工作;参与县政府及办公室重要会议的有关会务工作;承办需经县政府和县政府办批准召开的各类会议和活动安排的报批等工作;负责县政府及县政府办的值班安排;承办县政府领导、县直部门有关人员参加外部会议、活动的有关服务工作;负责县政府大事记编写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其它日常事务。

(二)会议股。负责县政府全体会议、县政府党组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县政府领导班子碰头会和县政府召开的其他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全县政府系统会务工作指导;承办需经县政府批准召开的各类会议和领导活动安排的审批;负责重大活动的筹备工作;负责县政府各类会议会风会纪的督查、通报。

(三)综合股。负责办理各方面的文电、会务、协调和调研工作;负责县政府工作报告、县政府领导讲话稿和县政府文电稿起草工作;协调部门关系,查办和落实县政府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根据县政府领导指示或工作需要开展相关调研工作;负责县政府重大活动的具体安排及服务工作;参与上级领导来于都视察的有关服务工作;联系各有关方面的工作。

(四)调研股。负责做好重点课题的调查研究工作,形成调研文章上报和向县政府领导提供决策参考;负责重大活动所涉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今日要闻》、《今日汇要》(周报、日报、预报)的编辑工作;参与县政府综合材料的起草和修改完善工作。

(五)政务公开与信息化股。办理政府系统信息和政务信息化方面的文电、会务、协调、督办工作,负责向省政府办、市政府办报送政务信息;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上传、更新、业务指导、培训和监督协调;负责全县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总体规划的实施和政务信息化建设业务指导;承担县政府办内部计算机网络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办理县政府领导重要批示和交办的事项;承办县政府新闻发布有关工作。

(六)县政府督查室。负责组织开展重大专项督查,组织拟订县政府办督查工作制度和工作规划,指导和协调本办有关股室的经常性督查工作。负责上级和本级政府的重要决策、重要决定、决议、重要文件和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的督办督查工作;负责县政府全体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等重要会议的记录及议决事项的督查工作;负责上级和县政府领导重要批示、交办事项的查办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交办和督办;协助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有关会议及活动的联络工作;负责督查刊物的编辑工作。

(七)金融工作股。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金融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全县金融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制定地方金融政策措施;分析研究宏观金融形势和全县金融运行情况,提出完善金融组织体系、加快金融业发展以及加大投入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和措施;负责全县担保公司、小额担保公司、典当行等“7+4”机构的日常监管工作。协调处置全县涉及金融领域的突发事件,促进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承担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政务服务管理股(政府职能转变股)。负责起草政务服务相关政策文件,监督、考核全县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和标准化建设工作;组织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组织开展全县政务服务工作的调查研究、效能评估考核,牵头相关部门开展政务服务环境专项整治行动。负责起草政府职能转变的相关政策文件并组织实施;推进、协调、指导全县政府职能转变工作;组织开展深化政府职能转变工作的调查研究、评估考核;承担县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股。负责承接落实上级取消和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向县政府提出县级各部门、乡镇政府需要取消、保留、下放、合并行政权力的建议,做好行政权力责任清单、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动态调整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共同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减证便民行动、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等“放管服”改革工作;承担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乡镇、村级地方志书、县级部门志和专业志的审查验收;负责地方志、年鉴出版后的报送备案。

(十)外事工作股。负责外事工作的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做好县处级及以下人员年度因公出访计划制定、报批、执行工作;负责因公临时出国(境)审核;负责外国人来我县邀请审核工作;协调处置涉外突发事件;负责接待来访重要外宾团组;负责外事活动的指导、协调、联络、邀请、翻译和礼宾工作。负责做好海外交流工作,指导县民间对外交往工作;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涉外事务工作。

(十一)行政事务股。负责县政府办行政经费、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县政府办政府采购工作和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工资、车辆、环境卫生等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下属单位机构编制、人员管理、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考核考评等方面工作;负责县政府办的精神文明建设、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等工作;参与县政府举办的重大活动和召开重大会议的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县政府领导和县政府办干部职工的生活服务工作。

(十二)县政府值班室。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负责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

机关党支部。负责机关党群工作。

二、工作职能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办理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其各部门和县委公文的呈(传)阅以及有关文电处理工作。

(二)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县直(驻县)各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审定。

(三)负责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名义发布的公文。

(四)负责县政府会议的组织协调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五)根据县政府领导指示或办理文件的需要,组织协调县政府各部门之间、乡镇政府之间、部门与乡镇政府之间的工作,协商后仍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决定。

(六)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县直(驻县)各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对上级党委、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以及领导有关指示、批示的贯彻落实。

(七)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指示或工作需要,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八)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九)负责全县政府系统信息工作,协助和参与领导决策;负责县本级政府新闻发布工作。

(十)负责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联系,组织、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十一)负责县政府全体会议、县政府党组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会议等会议的会务工作。

(十二)负责县政府领导、县直部门有关人员参加外部会议、活动的通知、协调、衔接工作。

(十三)负责上级领导、兄弟县(市、区)政府领导来于都视察、慰问、考核、调研的组织协调工作。

(十四)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金融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全县金融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履行地方金融监管职责,加大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维护全县金融稳定等工作。

(十五)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政务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牵头拟订全县“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政务服务工作的政策、制度、办法、标准,负责组织推进、指导协调、督促考核全县政务服务和政府职能转变工作,协调解决改革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十六)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统筹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提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政策意见和建议,指导、检查、督促有关政策措施落实。

(十七)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外方针政策法规,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外事工作的指示和决定,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执行有关外事政策的具体措施;负责拟订全县外事工作管理意见和规范性文件。

(十八)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办理上级党政机关转交及县政府领导交办的有关信访事项。

(十九)负责县政府办机关保密和档案工作;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的印鉴管理和使用。

(二十)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传达上级和县政府领导的指示。

(二十一)负责乡镇、村级地方志书、县级部门志和专业志的审查验收;负责地方志、年鉴出版后的报送备案。

(二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办公地址、时间和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于都县渡江大道566号   邮政编码:342000

联系电话:0797-6232278    传真号码:0797-6211098

电子邮箱:ydrmzfb@163.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主要领导:丁文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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