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赣江新区市场监管局,各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管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局):
为推进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根据省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联合工作组《关于推进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省市场监管局将负有管理权限的清单事项细化到部门、落实到岗位,制定了《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责任分工表》和《江西省市场监管局〈与市场准入相关的禁止性规定〉责任分工表》,已经省市场监管局2022年第九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清单要求。要扎实推进清单工作,按照清单所列事项和责任分工,着眼“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管理方式,严格规范审批行为,正确高效地履行职责。
二、切实履行监管责任。严格落实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明确的监管职责,杜绝“以批代管”“不批不管”等现象,防止出现监管真空。
三、着力优化准入环境。省市场监管局机关各处(室、局),应当对口加强对地方的监督指导,维护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统一性、严肃性和权威性,不得违规另设市场准入行政审批,进一步营造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