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40号)和《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赣人社发〔2024〕16号)文件精神,我中心积极推广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免申即享”经办模式,通过后台数据比对,对参保单位进行了审核,现有于都县印拾光图文广告店等9家单位(详见附件)符合政策,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9月18日至9月24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所公示对象的申报条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方式向于都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股如实反映(联系地址:于都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E区;联系电话:0797-6336723;邮编:342300)。群众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
附件:于都县2024年稳岗返还拟拨付名单(第四批)
于都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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