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司字〔2023〕20号 签发人:刘 健
〔A2〕
〔同意对外公开〕对县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1503032号提案的答 复
尊敬的杨基财、汪传庚、杨郁亮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硬件设施,助力做好行政复议工作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完善行政复议硬件设施,优化行政复议办公场所功能区设置,是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创建的具体要求,更是做好行政复议工作的基础保障。接下来,我局将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持续优化办公场所各功能区:
在接待室、阅卷室、听证室等办公区域外设置更为明显的指示牌,区域内加增挂相关工作制度及案件办理流程图、放置自助饮水机,即强调办公场所的严肃规范,也突显人文关怀。将阅卷室与档案资料室分离,提高档案资料的保密性,争取做到相关当事人可在独立场所阅卷。
二、创新设立行政复议智慧听证室:
在听证室现有办公设施的基础上,增设听证会法槌,并借助高效的语音同传识别系统,实施语音转文字实时录入,及时完整地记录听证会上各方当事人的陈述与发言,突出智慧复议理念,提高听证效率,彰显行政复议的公开、公正与透明。
三、继续完善行政复议服务点建设
在各乡镇行政复议服务点设置行政复议功能室,悬挂相关工作制度和办案流程图,开通远程视频系统,实现视频咨询和部分资料远程传输,其余行政复议申请材料由各司法所代收,切实做到复议便民为民,打通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于都县司法局
2023年6月15日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审定意见: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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