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州市交通运输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部委、省等有关要求,近日,赣州市交通运输局印发了《赣州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工作指南》,着力推动我市交通运输行业绿色节能低碳转型,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一、申请事项
申请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包括:申请老旧营运货车报废补贴资金、申请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补贴资金。
二、申请对象
道路货运经营者,包括道路货运企业和道路货运个体经营者。
三、补贴标准
(一)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补贴标准
1.中型货车:提前报废满1年(含)不足2年,补贴1.0万元/辆;提前报废满2年(含)不足4年,补贴1.8万元/辆;提前报废满4年(含)以上,补贴2.5万元/辆;
2.重型货车:提前报废满1年(含)不足2年,补贴1.2万元/辆;提前报废满2年(含)不足4年,补贴3.5万元/辆;提前报废满4年(含)以上,补贴4.5万元/辆。
(二)提前报废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或新能源货车补贴标准
1.柴油中型货车:补贴2.5万元/辆;
2.柴油重型货车:2轴补贴4.0万元/辆;3轴补贴5.5万元/辆;4轴及以上补贴6.5万元/辆;
3.新能源中型货车:补贴3.5万元/辆;
4.新能源重型货车:2轴补贴7.0万元/辆;3轴补贴8.5万元/辆;4轴及以上补贴9.5万元/辆。
提前报废并新购货车补贴按照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补贴与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或新能源营运货车补贴之和计算。
(三)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补贴标准
不分车型,统一为3.5万元/辆。
提前报废时间计算方式为强制报废日期减去车辆实际报废日期。(强制报废日期: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10年,其他载货汽车使用年限15年,车辆报废时间以《机动车注销证明》上的“注销日期”为准)
四、申请条件及申请材料
(一)申请老旧营运货车提前报废补贴资金
1.申请条件
(1)报废货车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
(2)车辆注销前,应持有本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
(3)车辆已完成报废并办理了行驶证注销手续,并于2024年7月3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报废和注销证明。
2.申请材料
(1)《赣州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资金申请表》(见附件);
(2)《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道路运输证》(或《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
(3)《机动车出厂合格证》或机动车环保信息随车清单等排放标准佐证材料;
(4)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
(二)申请老旧营运货车提前报废更新补贴资金
1、申请条件
(1)提前一年以上报废了自有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货车,并于2024年7月3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报废和注销证明;
(2)购置了新车,并于2024年7月3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了《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
(3)报废车辆和新购车辆的登记所有人为同一人。
2.申请材料
(1)《赣州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资金申请表》;
(2)报废车辆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道路运输证》(或《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
(3)报废车辆《机动车出厂合格证》或机动车环保信息随车清单等排放标准佐证材料;
(4)新购置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机动车出厂合格证》;
(5)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
(三)申请仅新购置新能源冷链城市配送货车补贴资金
1.申请条件
(1)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并于2024年7月3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了《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
(2)车辆符合《城市物流配送汽车选型技术要求》(GB/T29912)相关要求,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注:仅新购燃油货车、新能源货车、新能源城市配送车等非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但未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货车的,不享受补助政策。
2.申请材料
(1)《赣州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资金申请表》;
(2)新购置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机动车出厂合格证》;
(3)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
五、办理流程
(一)申请
申请人填报《赣州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资金申请表》(附件),准备纸质申请材料,向车籍地县级交通运输部门提出申请。
(二)县级审核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申请材料真实完整且符合要求的,予以审核通过;材料缺失或内容无法有效辨识的,将补正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三)市级复核
市级交通运输、商务、公安交警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符合要求的,予以审核通过;不符合条件的,将相关情况告知属地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四)资金拨付
市级交通运输部门将补贴资金发放给申请人。
六、咨询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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