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保贷款是一项惠及我县按规定参加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的政策,遵循“个人自愿申请、金融机构放贷、困难群体政府适当贴息、退休归还贷款”的原则。
主要对象是:
1.具有我市户籍。
2.当前无力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距法定退休年龄八年以内、到龄时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待遇条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人员(含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不满15年延续缴费的个体参保人员)。
具体办理程序与要求可到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咨询办理,咨询电话:6238327、6238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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