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点领域 > 涉农补贴

于都县2024年早籼稻收购公告

访问量:

于都县2024年早籼稻收购公告

为做好2024年早籼稻收购工作,经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和县农发行共同研判,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4年国标三等稻谷最低收购价格

经国务院批准,2024年生产的早籼稻(三等,下同)、中晚籼稻和粳稻最低收购价分别如下:

  早籼稻:每50公斤127元;

  中晚籼稻:每50公斤129元;

  粳稻:每50公斤131元。

最低收购价是指承担最低收购价收购任务的收储库点向农民直接收购当年生产且符合三等及以上国家标准品粮食的到库价。

二、2024年于都县收购计划

1.收购时间:定于2024年7月13日开始,实行市场化收购,直至完成上级下达地方储备粮收购计划任务为止。

2.收购地点:县粮食收储公司工业园储备库

3.收购品种:2024年产早籼稻

4.收购价格:133元/百市斤

5.质量要求:

1)国标三等粮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出糙率75%-77%( 含75%,不含77%),整精米率44%-47%( 含44%,不含47%),杂质1%以内,水分13.5%以内,镉≤0.2mg/kg,色泽、气味正常。

2)水分超标的,增减量按国粮发〔2010〕178号文件执行。除杂后杂质由送粮者自行带回。

3)于都县域内产重金属含量超标的,按2024年早籼稻最低收购价127元/百市斤收购。

4)运输车辆装粮前必须保证车厢干净,严禁污染粮食。

6.联系电话:13517978902(张先生)

13979702285(张先生)

7.监督电话:市级0797-8196302

县级0797-6223923

全国粮食流通监管电话:12325

于都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1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