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于农字[2025]25号《关于转发<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全省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文件。
二、申请指南
(一)补贴对象:实施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的规模养殖场。
(二)补贴范围:实施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的畜禽。
(三)补贴标准:生猪口蹄疫2元/头/年;牛口蹄疫3元/头/年;羊口蹄疫1.5元/头/年;蛋禽高致病性禽流感0.4元/羽/年;肉禽高致病性禽流感0.2元/羽/年。
(四)申请程序:凡符合规模标准的养殖场户,于当年1月起通过“牧运通.江西”APP登录“先打后补”板块进行补助申请,申报所需资料包括1、动物检疫记录:养殖场(户)出栏畜禽时通过“牧运通.江西”申报检疫,检疫出证相关数据均系统自动统计,无需额外提供资料;2、疫苗采购、入库及动物免疫相关资料;3、抗体检测报告:按县农业农村局要求,采集动物血样送检,家畜检测项目为口蹄疫O、A型免疫抗体,家禽检测项目为高致病性禽流感H5、H7亚型免疫抗体。家畜年出栏5000头以上、家禽年出栏50000羽以上、鸽子或鹌鹑年出栏150000羽以上的规模养殖场,每次随机抽检30头/羽,每半年一次送检,两次检测间隔时间4个月以上,检测报告由企业自行在“牧运通江西APP上传”;家畜年出栏5000头以下、家禽年出栏50000羽以下、鸽子或鹌鹑年出栏150000羽以下的规模养殖场,抽取25%的场进行抽检(最低不少于20户,抽检场的检测报告由县局在后台系统中上传),未抽中的其他75%的场默认合格,低于标准的场,无论是否抽检,均无需上传抗体检测报告。在当年11月15日前通过“牧运通.江西”进行申请补助,逾期未申请的,视为主动放弃补助经费,且不得领取政府采购强制免疫疫苗。审核方式线上审核:由乡镇对提交的资金申请进行初审,县级终审。数据资料符合要求的,对审核的补助头(羽)数及补助资金统一进行公示。审查合格的养殖场户到县农业农村局签订《承诺书》,确认账户信息后等待补助到账即可。
(五)申请材料:以养殖户在“牧运通.江西”APP上填报的核准数据及材料为准。
(六)咨询电话:于都县农业农村局 0797-6224603
(七)受理单位:于都县农业农村局
(八)办理时限:按审核要求与本年度核发
三、补贴结果
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提高畜禽整体免疫水平,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发生。
四、监督渠道
到户核实
五、举报电话
0797-6233708
六、地址
于都县贡江镇建国路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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