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编号:NO:HZ-NCP-202403671
产品名称:辣椒
不合格项目:镉(以Cd计)
被抽样单位名称:于都县吴亦恩蔬菜商行
被抽样单位地址:于都上欧农贸市场蔬菜区23-26号摊位
产品控制情况:于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业园分局按规定时间送达检验结果通知书至于都县吴亦恩蔬菜商行,并责令其立即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相关产品。
违法行为查处情况:违反了《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七)项。本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60元;3、处以人民币3000元罚款;
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编号:NO:HZ-NCP-202403637
产品名称:小米椒
不合格项目:镉(以Cd计)
被抽样单位名称:于都县段屋乡家乐多超市
被抽样单位地址:赣州市于都县段屋乡段屋圩
产品控制情况:于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梓山分局按规定时间送达检验结果通知书至于都县段屋乡家乐多超市,并责令其立即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相关产品。
违法行为查处情况: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同时积极配合本局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符合《江西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2.0版)》的情形。对当事人进行教育,具体内容如下:1.不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2.继续履行好进货查验制度义务。
202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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