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
(第八批 2023年4月23日)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所在县区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4 | D3600797202304190063 | 反映于都县黄麟乡杨屋村杨屋组原杨屋小学位置上有一家养殖场,养有几十头猪、鸡、鸭,养殖场的粪水很臭,流到附近居民房屋周边,毁坏周边的树木。 | 于都 | 水 | 2023年4月20日,于都县黄麟乡党委、政府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等单位组成联合调查小组,前往黄麟乡杨屋村杨屋组原杨屋小学位置养殖场进行实地调查核实。 经调查核实,该养殖场距离最近的居民约5米,属于禁养区,未能办理相关部门的手续,养殖场现有猪栏5间,总面积约220平方米,经现场清点,该养殖场现有母猪4头,大小生猪共计26头,鸡鸭共计12只,猪粪、废渣、污水通过集粪沟流入菜地,菜地低洼处有一处大约3立方的集粪池,现场勘察,集粪池有污水外溢的迹象,流入到杨屋组“八十地”水沟,在养殖场周边约35米处,能闻到臭味。经观察,养殖场周边的树木长势良好,尚未发现有毁坏树木的现象。 综上所述,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 |
是 | 1.由黄麟乡人民政府对刘江宁养殖场下达《责令关停通知书》,责令该养殖场对周边环境进行消杀清理,于2023年4月30日前完成关停清栏和去功能化等措施。 2.由黄麟乡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加大对该养殖场的日常巡查监管力度,确保问题不反弹。 3.由黄麟乡人民政府做好周边群众的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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