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都县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信访件
(受理编号D3600797202304190063)
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根据《江西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办法》要求,
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转办问题 基本情况 |
反映于都县黄麟乡杨屋村杨屋组原杨屋小学位置上有一家养殖场,养有几十头猪、鸡、鸭,养殖场的粪水很臭,流到附近居民房屋周边,毁坏周边树木。 |
整改目标 |
关停该生猪养殖场。 |
整改措施 |
1.由黄麟乡人民政府对刘江宁养殖场下达《贵令关停通知书》、责令该养殖场对周边环境进行消杀清理,于2023年4月30日前完成关停清栏和去功能化等措施。 2.由黄麟乡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加大对该养殖场的日常巡查监管力度,确保问题不反弹。 3.由黄麟乡人民政府做好周边群众的政第宣传和解释工作。 |
整改完成情况 |
经调查核实,2023年4月20日,于都县黄麟乡人民政府对该养殖场下达了《于都县畜禽养殖场限期关停通知书》,截至目前,对该养殖场:猪舍内饮水设施、栏舍门、料槽、猪栏隔栏等去功能化设施进行了整改,同时属地政府加强了该区域的日常巡查。目前,该养殖场已关停,整改已完成。 |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受理部门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4年6月17日-2024年6月28日,共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赣州市于都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797-6233807
联系地址:于都县贡江镇濂溪路469号
于都县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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