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都县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信访件
(受理编号D3600797202304210075)
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根据《江西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办法》要求,
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转办问题 基本情况 |
反映于都县梓山镇潭头村323国道旁有家联华家具厂产生灰尘和散发味道较大,请求调查该家具厂环保设施是否达标,其担心该家具厂会对富硒旅游小镇造成影响。 |
整改目标 |
解决该家具厂产生灰尘、气味较大、环保设施是否达标的问题。 |
整改措施 |
1.由梓山镇人民政府对于都县潭头锋旺家具加工厂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喷漆作业,限期于2023年4月29日前拆除相关喷漆工序设备; 2.由梓山镇人民政府、于都生态环境局、林业局、市监局等单位,加强对该家具加工厂的日常巡查监管,确保问题不反弹; 3.由梓山镇人民政府做好周边群众的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 |
整改完成情况 |
经核实,2023年4月28日,该家具加工厂已拆除了喷漆通风设备,4月29日,喷漆密闭间已拆除到位,该家具加工厂已关停,同时属地政府已联合生态环保、林业、市监等部门,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目前整改已完成,达到销号标准。 |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受理部门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4年6月17日-2024年6月28日,共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赣州市于都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797-6233807
联系地址:于都县贡江镇濂溪路469号
于都县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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