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都县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信访件
(受理编号D3600797202305040148)
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根据《江西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办法》要求,
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转办问题 基本情况 |
反映于都县罗江乡洋坑村功场组养鸭场(无名,几万只规模,离住宅近)产生的污水污染村民的饮用水和生活用水,臭味大,环境卫生脏乱差。 |
整改目标 |
解决养鸭场污水外泄、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 |
整改措施 |
1.由县农业农村局对江西银雁农牧有限公司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该公司及时清理化粪池粪污,扩建化粪池,做好防渗措施,于2023年5月20日前整改到位。 2.由罗江乡人民政府加大对养鸭场日常巡查监管力度,督促做好环境卫生整治,并做好周边群众的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 |
整改完成情况 |
经调查核实,2023年5月5日,于都县农业农村局对江西银雁农牧有限公司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责令该公司及时清理化粪池粪污,扩建化粪池,做好防渗措施。罗江乡人民政府加大了对养鸭场日常巡查监管力度,督促养鸭场做好环境卫生整治。村民井水和河水已送检,检测结果COD、氨氮和总磷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截至2023年5月20日,江西银雁农牧有限公司已清理化粪池粪污,已新增建设化粪池,已做好防渗,能够正常使用。环评已备案,养鸭场已做好环境卫生整治。已按整改要求全面整改到位。 |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受理部门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1日-2024年11月1日,共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赣州市于都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797-6233807
联系地址:于都县贡江镇濂溪路469号
于都县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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