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都县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信访件
(受理编号X3600797202305020027)
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根据《江西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办法》要求,
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转办问题 基本情况 |
反映于都县仙下乡石陂村红砖厂无证开挖山坡(几十亩),砍伐大面积树木,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每逢下雨大量泥浆及砖厂的废机油流入村民农田,导致农田污染;运土运砖车经常将泥巴带到公路,给当地村民出行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此外,砖厂经常排放出难闻的气味,影响村民正常生活。 |
整改目标 |
解决水土流失问题及原矿区的覆绿,消除农田污染、交通安全隐患。 |
整改措施 |
1.由县水利局督促于都富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及时清理水沟和沉砂池。 2.由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局、水利局督促于都富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持续做好原采矿区相关覆绿管护工作。 3.由县工信局、生态环境局、交通局加大对于都富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的巡查监管力度,规范该砖厂的日常生产行为。4.由仙下乡人民政府持续做好周边群众的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 |
整改完成情况 |
经核实,2023年5月3日,县水利局要求该公司于7月30日前清理好水沟和沉砂池,并做好排水沟管护水土保持措施。截止9月底,该公司已新增了约60米简易排水沟,对原采矿区补种了80颗荷树及撒种了草籽、并对工程弃土区域裸露面进行了覆盖,且在路口处设置了交通警示牌。目前,整改已完成,达到销号标准。 |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受理部门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4年6月19日-2024年7月2日,共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赣州市于都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797-6233807
联系地址:于都县贡江镇濂溪路469号
于都县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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