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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周成龙在旺都花园8号申请“丽人诗歌”户外广告设置许可的行政审批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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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责任部门:社会事务股

于行社示字[2022]966

周成龙因经营需要在旺都花园8号申请设置“丽人诗歌”户外广告审批事项已决定予以许可,门头设置户外广告长3.9米,高1.8米,面积计7.02㎡。门头户外广告许可期限为202283日至202382,其审批许可证号为“于行社许字[2022]816号”。户外广告样式详见设置效果图。

要求户外广告按规定尺寸设置,做到整齐美观,与左侧门头户外广告上下一条线,伸出一个面,施工时按规定安全作业,不得影响市容和行人通行安全,确保周边市容环境干净、整洁、美观。

于都县行政审批局

202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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