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责任部门:社会事务股
于行社示字[2022]958号
刘芳因经营需要在楂林工业园新居路申请设置“悦己 服饰小店”户外广告审批事项已决定予以许可,门头设置户外广告长2.9米,高1.3米,面积计3.77㎡。门头户外广告许可期限为2022年8月2日至2023年8月1日,其审批许可证号为“于行社许字[2022]809号”。户外广告样式详见设置效果图。
要求户外广告按规定尺寸设置,做到整齐美观,与左侧门头户外广告上下一条线,伸出一个面,施工时按规定安全作业,不得影响市容和行人通行安全,确保周边市容环境干净、整洁、美观。
于都县行政审批局
2022年8月2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