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深化基层应急管理队伍建设推进
基层应急治理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为深入推进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根据《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基层应急管理队伍建设推进基层应急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22〕127号)要求,最大程度整合基层应急管理网格队伍资源,不断创新完善基层应急管理体系运行模式,更好地发挥基层应急管理单元的作用,结合我县实际,印发了《关于深化基层应急管理队伍建设推进基层应急治理实施方案》,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总体目标
按照“职能合并、分类调整;管理下沉、整合转制;平衡有序、运作规范;权责明晰、统筹高效”的原则,对我县各行政村(社区)安全生产管理、灾害信息和气象信息上报、山塘水库管理、河道巡护、交通劝导、食品监管、消防安全巡查宣传等事项进行整合,设立村级专职应急管理员,定岗位、定人员、定待遇,充分调动基层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通过人员整合,推进应急管理工作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一张网”,不断优化基层应急治理网格化精细化管理,切实提升我县基层应急治理水平。
二、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了整合对象。整合的对象包括由各级各部门安排的村级承担基层应急管理事务的各类人员。具体包括:安全员、灾害信息员、气象信息员、河道巡护员、交通劝导员、食品安全协管(信息)员等对象。统一整合设立村级专职应急管理员,统筹管理村级应急管理工作。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护林员、山塘水库管理员不完全纳入整合范围。贡江镇各社区不设专职应急管理员,由专职网格员兼应急管理员。
二是明确了整合方法。按照“一员多岗”的原则,将相关部门和行业职能统一整合到应急管理员中,由各职能部门围绕“责、权、事、费”对应急管理员的事项进行梳理。
三是优化了运行机制。从信息报送制度、走访巡查制度、分类处置制度、考核培训制度等4个方面对运行机制做出了说明。
三、其他有关事项
一是在业务对接上做了规定。应急管理员以乡(镇)为单位进行统一管理,各相关业务职能部门需要明确具体股室对应急管理员进行业务对接,从而提升业务能力。同时需要设立专人(原则上为乡(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或副书记)对各村应急管理员进行管理,特别是监督指导应急管理员日常工作的开展。
二是在整合过渡做了说明。在整合过渡时期,村级应急管理工作由应急管理员牵头,原来的安全员、灾害信息员、护林员、气象信息员、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山塘水库管理员、河道巡护员、交通劝导员、食品安全协管(信息)员等人员共同参与进行村级的应急管理工作,整合过渡期为三个月,过渡结束后原有人员岗位取消(其中各取消1名护林员、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山塘水库管理员岗位)。
四、工作要求
一是明确组织体系。成立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的村级应急管理队伍“多员合一”工作领导小组,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局、县气象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交管大队、县市监局、县财政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政府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谢石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将村级应急管理有关人员整合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来抓,统一部署,建立健全工作体系,完善计划方案,落实时间节点、考核责任,加强工作保障,确保整合工作顺利实施。
二是发挥示范带动。选择贡江镇、段屋乡开展试点建设,在2023年4月底前要全面完成试点建设任务。县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试点建设任务的指导帮助、督查落实,建设期结束后要全面总结和全面推广,其他乡(镇)要及时跟进,全面谋划部署和落实,2023年6月底前要全面完成各项建设任务。
政策解读渠道:于都县应急管理局 0797-7762698
解读专员:于都县应急管理局应急管理股 赖荣发
于都县贡江镇滨江大道5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