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府文件 > 政策文件

于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于都县审管联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访问量:

于府办字〔202339


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驻县)有关单位:

2023624日县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将《于都县审管联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23629

于都县审管联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协同衔接,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和满意度,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政策措施的通知》 ( 赣府厅字〔2022121 )和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市审管联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2345 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省委十五届三次全会、市委六届四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坚持事前审批和事中事后监管并重,厘清审批、监管部门权责,完善审管联动平台建设,推动审管信息共享、工作联动,探索打造审管联动县域特色样板,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规范

审管联动是指我县实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行政许可事前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相对分离后,行政审批部门与监管部门信息共享、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行政审批部门是指履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的政府工作部门。监管部门是指审管分离后,负责事中事后监管的行政主管部门和综合执法部门。行政审批部门与监管部门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权责统一的原则,对审管分离后的行政行为承担相应主体责任,并加强审批与监管工作衔接。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审管联动联席会议机制

行政审批部门与监管部门要建立审管联动联席会议机制,适时召开联席会议,及时研究需要集体研究决策的相关事项,解决审管联动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厘清审管边界,明确审管权责,加强行政审批部门与行业监管部门的协同联动。

(二)明确审管部门职责

行政审批部门依法履行审批职责,严格按照法定条件、标准、程序对划转的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以下简称划转事项)作出审批决定,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监管部门负责划转事项的行业指导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并对划转事项的监督管理行为和结果负责。行政审批部门、监管部门要基于法律法规和工作实际,依托江西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省互联网+监管系统,按照标准化、精准化的目录清单管理要求,动态调整审批事项清单和监管事项清单,及时做好审批、监管事项清单的认领和维护,规范开展审管联动工作

(三)完善审管信息双推送”“双回路机制

1.行业政策推送。行业监管部门在制发、转发与行政许可业务有关的文件时,或国省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有调整变化的,应将文件推送至行政审批部门。行业监管部门及其上级主管部门举办与行政许可业务相关的会议、培训等,应当视实际工作需要安排行政审批局参加。行政审批部门在具体审批事项办理中需要行业监管部门开放端口、权限、印章授权,以及需提供证照样本、专业设备的,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应予以协助。

2.审批信息推送。行政审批部门在作出审批决定后在3个工作日内将审批信息通过审批监管联动平台(PC端)、赣政通审管联动模块(移动端)或业务系统,按照谁主管、谁监管”“属地监管的原则推送至县相关监管部门,相关监管部门应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认领。自接收时间节点起将行政相对人及相关活动纳入监管范围,超时未接收的视为自动认领,并由业务主管部门承担相关责任。如对收到的信息存在疑问或争议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行政审批部门反馈意见。行政审批部门推送的行政审批信息应当包含事项名称、企业法人/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许可文件、审批流程等审批决定的主要信息,并将同一部门的各项审批业务进行分类推送。行政审批部门要积极配合监管部门提交相关行政审批资料,定期统计汇总行政审批信息,供归口监管部门开展年度考核和督查、检查。对监督部门在督查、检查中发现的审批环节的问题,行政审批部门要按要求完成整改,并将相关佐证材料交归口监管部门上报。

3.监管信息推送。监管部门应将可能影响审批决定的行政处罚信息通过市审批监管联动平台或业务系统推送至行政审批部门,如涉及需要变更、撤回、撤销、注销行政许可的,应同时函告行政审批部门,并附处罚依据及结果信息作为佐证材料。行政审批部门于5个工作日内查看监管部门推送的执法信息,对有关事实材料进行审核,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同时推送至监管部门,如对收到的信息存在疑问或争议,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监管部门反馈意见。

4.市县同权办件信息推送。根据市县同权改革审批监管责任分工,对直接下放事项,审批信息由县级行政审批部门推送至县级监管部门,监管信息由县级监管部门推送至县级行政审批部门。对下放实质性审核权和服务窗口前移事项,审批信息由市级行政审批部门根据受理、审核地点,推送至市、县监管部门,监管信息由市级监管部门根据受理、审核地点推送至市、县行政审批部门。

(四)强化审管联动平台使用

市审批监管联动平台是实现审管互动的基础,支持审批事项自动推送、认领、工作协调管理等功能,并与一窗式综合服务平台对接打通,实现审批和监管无缝衔接。凡是在一窗式综合服务平台进行受理、审批的事项,除涉密信息外,原则上均通过市审批监管联动平台进行审批信息与监管信息的互相推送,不再通过公函、公务邮箱等其他形式推送。目前尚在业务系统上受理、审批,业务系统支持审管联动功能的,可在业务系统上开展审管联动工作,业务系统不支持审管联动的,主管部门与行政审批部门应根据事项实际情况建立审管联动机制,防止出现监管空白。要加快县级平台建设,推动更多事项上线平台,同时为监管部门配置账号,及时开展审管联动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县级行政审批部门、行业监管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按照实施方案提出的各项措施和要求,加强对审管联动工作的总体谋划和统筹协调。县级行政审批部门要根据事项划转情况,梳理公布县级审管联动事项清单,健全工作机制,推动改革试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抓好责任落实进一步健全审管联动督查考核制度,按月通报审管联动工作情况,对各有关部门审管联动试点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并纳入放管服改革综合考核。

(三)鼓励探索创新各部门要聚焦影响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在法治框架内积极探索原创性、差异化的审管联动举措,协同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和监管方式创新,及时总结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推动我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全面提升。

附件:于都县县本级审管联动事项清单(206


附件

于都县县本级审管联动事项清单(206

序号

事项名称

权力类型

行政审批部门

监管部门

备注

1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城管局

第一批

2

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城管局

第二批

3

砍伐、移植、修剪城市树木审批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城管局

第二批

4

迁移古树名木审批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城管局

第二批

5

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城管局

第二批

6

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城管局

第二批

7

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城管局

第二批

8

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城管局

第二批

9

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城管局

第二批

10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城管局

第二批

11

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包括经过城市桥梁)审批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城管局

第二批

12

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城管局

第二批

13

关闭、闲置、拆除城市环卫设施许可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城管局

第二批

14

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城管局

第二批

15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城管局

第二批

16

县(市、区)本级权限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发改委

第一批

17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发改委

第二批

18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其他行政权力-备案

县行政审批局

县发改委

第二批

19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交通运输局

第一批

20

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交通运输局

第一批

21

城市公共汽(电)车线路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交通运输局

第一批

22

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交通运输局

第一批

23

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交通运输局

第一批

24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交通运输局

第一批

25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交通运输局

第二批

26

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交通运输局

第二批

27

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交通运输局

第二批

28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交通运输局

第二批

29

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交通运输局

第二批

30

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交通运输局

第二批

31

水运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交通运输局

第二批

32

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交通运输局

第二批

33

水运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交通运输局

第二批

34

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交通运输局

第二批

35

港口采掘、爆破施工作业许可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交通运输局

第二批

36

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交通运输局

第二批

37

因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的许可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交通运输局

第二批

38

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的许可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交通运输局

第二批

39

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的许可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交通运输局

第二批

40

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的许可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交通运输局

第二批

41

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的许可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交通运输局

第二批

42

在公路上增设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的许可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交通运输局

第二批

43

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的许可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交通运输局

第二批

44

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交通运输局

第二批

45

在中型以上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各1000米范围内抽取地下水、架设浮桥等活动的批准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交通运输局

第二批

46

区县域内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交通运输局

第二批

47

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交通运输局

第二批

48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交通运输局

第二批

49

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交通运输局

第二批

50

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

其他行政权力-备案

县行政审批局

县交通运输局

第二批

51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教科体局

第一批

52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学校设立审批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教科体局

第二批

53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学校变更审批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教科体局

第二批

54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学校终止审批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教科体局

第二批

55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农业农村局

第一批

56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安全检验

其他行政权力-年检

县行政审批局

县农业农村局

第一批

57

草种(牧草)经营许可证核发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农业农村局

第一批

58

兽药(生物制品除外)经营许可证核发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农业农村局

第一批

59

农业植物及其产品调运检疫及植物检疫证书签发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农业农村局

第一批

60

农药广告审查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农业农村局

第一批

61

在地方媒体发布兽药广告的审批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农业农村局

第一批

62

农作物种子、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农业农村局

第一批

63

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核发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农业农村局

第二批

64

父母代场、二级种畜禽扩繁场、非区域性生猪供精站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农业农村局

第二批

65

孵化坊、商品仔畜繁殖场、家畜改良服务站(点)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农业农村局

第二批

66

蚕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农业农村局

第二批

67

种蜂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农业农村局

第二批

68

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农业野生植物的批准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农业农村局

第二批

69

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农业农村局

第二批

70

渔业捕捞(特许捕捞除外)许可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农业农村局

第二批

71

水域滩涂养殖(使用国家所有的水域、滩涂从事水产养殖)证核发(核报本级人民政府)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农业农村局

第二批

72

水域滩涂养殖(承包集体所有或者全民所有由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水域、滩涂从事水产养殖)证核发(核报本级政府)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农业农村局

第二批

73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人社局

第一批

74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人社局

第二批

75

河道采砂许可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水利局

第一批

76

取水许可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水利局

第一批

77

取水计划与调整审批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水利局

第一批

78

取水权转让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水利局

第一批

79

水库大坝、水闸注册登记

行政确认

县行政审批局

县水利局

第一批

80

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核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水利局

第二批

81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水利局

第二批

82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水利局

第二批

83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水利局

第二批

84

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方案审批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水利局

第二批

85

水利工程竣工验收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水利局

第二批

86

洪泛区、蓄滞洪区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水利局

第二批

87

临时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内滩地许可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水利局

第二批

88

在河道堤防背水面保护区外500米内进行地下采矿及山区河道两侧采石、修路等活动许可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水利局

第二批

89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变更)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卫健委

第一批

90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补证)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卫健委

第一批

91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注销)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卫健委

第一批

92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延续)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卫健委

第一批

93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校验)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卫健委

第一批

94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首次许可)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卫健委

第一批

95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校验)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卫健委

第一批

96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变更)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卫健委

第一批

97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补发)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卫健委

第一批

98

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首次申请)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卫健委

第一批

99

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变更)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卫健委

第一批

100

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补换)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卫健委

第一批

101

西医医疗广告审查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卫健委

第一批

102

中医医疗广告批准文号核发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卫健委

第一批

103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首次许可)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卫健委

第二批

104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医师执业注册(首次许可)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卫健委

第二批

105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医师执业变更注册(含执业机构、地点、类别、级别、范围等内容变更)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卫健委

第二批

106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医师申请多执业地点注册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卫健委

第二批

107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医师执业注销注册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卫健委

第二批

108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医师在内地短期执业许可(含临床、中医、口腔)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卫健委

第二批

109

台湾地区医师在大陆短期执业许可(含临床、中医、口腔)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卫健委

第二批

110

外籍医师来华短期执业许可(含临床、中医、口腔)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卫健委

第二批

111

外国医疗团体来华短期行医审批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卫健委

第二批

112

医疗机构护士注册(首次)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卫健委

第二批

113

医疗机构护士注册(重新)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卫健委

第二批

114

医疗机构护士注册(变更)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卫健委

第二批

115

医疗机构护士注册(延续)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卫健委

第二批

116

医疗机构护士注册(注销)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卫健委

第二批

117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首次许可)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卫健委

第二批

118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变更)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卫健委

第二批

119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校验)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卫健委

第二批

120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注销)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卫健委

第二批

121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补证)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卫健委

第二批

122

医疗机构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卫生审查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卫健委

第二批

123

医疗机构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放射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卫健委

第二批

124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医师申请多执业机构备案

其他行政权力-备案

县行政审批局

县卫健委

第二批

125

医疗美容主诊医师核定结果备案

其他行政权力-备案

县行政审批局

县卫健委

第二批

126

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含首次注册及再注册)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卫健委

第二批

127

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含跨县变更执业机构或执业地点等内容变更)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卫健委

第二批

128

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注销)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卫健委

第二批

129

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许可(首次)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卫健委

第二批

130

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变更)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卫健委

第二批

131

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延续)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卫健委

第二批

132

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许可(注销)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卫健委

第二批

133

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补证)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卫健委

第二批

134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首次)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卫健委

第二批

135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变更)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卫健委

第二批

136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延续)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卫健委

第二批

137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补证)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卫健委

第二批

138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注销)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卫健委

第二批

139

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变更审批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文广新旅局

第一批

140

其他娱乐场所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审批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文广新旅局

第一批

141

旅行社分社、营业网点备案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文广新旅局

第一批

142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及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修缮审批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文广新旅局

第二批

143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批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文广新旅局

第二批

144

核定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属于国家所有的纪念建筑物或者古建筑改变用途审批(核报县政府)

其他行政权力-其他

县行政审批局

县文广新旅局

第二批

145

营业性演出许可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文广新旅局

第二批

146

从事出版物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设立、变更审批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文广新旅局

第二批

147

出版物批发单位的设立、变更许可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文广新旅局

第二批

148

申请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审批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文广新旅局

第二批

149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民政局

第一批

150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民政局

第二批

151

公司与分公司(含外资)核准登记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市监局

第一批

152

非公司企业法人与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含外资)核准登记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市监局

第一批

153

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核准登记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市监局

第一批

154

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含外资)核准登记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市监局

第一批

155

农民专业合作社核准登记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市监局

第一批

156

个体工商户核准登记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市监局

第一批

157

有限责任公司(不含上市公司)股权(基金份额、证券除外)出质登记

行政确认

县行政审批局

县市监局

第一批

158

食品销售经营者食品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市监局

第一批

159

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市监局

第一批

160

单位食堂食品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市监局

第一批

161

药品经营许可(零售)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市监局

第一批

162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申办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市监局

第一批

163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延续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市监局

第一批

164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登记事项变更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市监局

第一批

165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变更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市监局

第一批

166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补发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市监局

第一批

167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市监局

第一批

168

公司(不含外资)备案

其他行政权力-备案

县行政审批局

县市监局

第二批

169

非公司企业法人(不含外资)备案

其他行政权力-备案

县行政审批局

县市监局

第二批

170

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市监局

第二批

171

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同步建设审批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发改委

第一批

172

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发改委

第一批

173

城市地下交通干线及其他地下工程兼顾人民防空需要审查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发改委

第一批

174

单独修建的人民防空工程报建审批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发改委

第一批

175

人民防空工程改造、拆除、封填审批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发改委

第一批

176

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拆除审批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发改委

第一批

177

在人民防空工程安全使用范围内埋设地下管线或修建地面设施审批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发改委

第一批

178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住建局

第一批

179

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住建局

第一批

180

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住建局

第二批

181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住建局

第二批

182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住建局

第二批

183

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住建局

第二批

184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核准(乙级及以下)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住建局

第二批

185

非辐射类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文件审批(县级审批)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生态环境局

第二批

186

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核发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林业局

第二批

187

出售、利用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审批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林业局

第二批

188

在林业系统地方级自然保护区建立机构和修筑设施的批准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林业局

第二批

189

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狩猎证核发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林业局

第二批

190

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核发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林业局

第二批

191

出售、利用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审批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林业局

第二批

192

林草生产经营许可证(普通)核发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林业局

第二批

193

营利性治沙活动的审批(非跨县)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林业局

第二批

194

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和自然保护区森林经营方案审批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林业局

第二批

195

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审批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林业局

第二批

196

县级政府及其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不需要政府及其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金属冶炼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应急管理局

第二批

197

烟花爆竹零售许可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应急管理局

第二批

198

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建设工程项目审批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应急管理局

第二批

199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应急管理局

第二批

200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应急管理局

第二批

201

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许可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应急管理局

第二批

202

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应急管理局

第二批

203

经营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品种、数量、主要流向等情况备案

其他行政权力-备案

县行政审批局

县应急管理局

第二批

204

采砂场(不含河道采砂)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应急管理局

第二批

205

砖瓦粘土矿()、采砂场(不含河道采砂)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行政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县应急管理局

第二批

206

企业投资(技改)项目备案

其他行政权力-备案

县行政审批局

县工信局

第二批

注:行政许可、行政备案事项参照《江西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和《江西省行政备案事项清单(2022年版)》,如后续省级层面有公布事项调整,将按最新要求参照执行。

                                                                 

  于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校对人:刘炳宏  2023629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