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府字〔2024〕2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驻县)各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于都县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4年10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于都县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五届四次全会和市委六届五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市数字政府建设总体方案和工作推进要求,以“数字化、智能化、市县一体化”为主线,围绕安全可靠数字基础、高效政府运行履职、丰富便民惠企服务场景等核心内容,强化数字化改革引领,加快推进数据赋能,提升于都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二)总体目标
到2024年底,县新型智慧城市基本完成基础设施平台、数据中枢、指挥中心、智慧应用建设,数据共享开放体系基本构成,事件联动处置闭环基本构建,数据壁垒进一步打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得到提升。电子政务外网整合迁移基本完成,智能感知体系初步构筑,全县政务“一张网”基本建成。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推进赣州市政务云平台对接使用,通过统一购买服务方式,以“按需分配、弹性服务”的原则,统一向市级对接,为县直(驻县)相关单位提供云计算、云存储、云管控、云安全等云服务。
到2025年底,数字政府建设整体水平迈入全市先进行列,一体化数字底座基本建成,国产化替代进程基本完成,数字化共性支撑能力丰富易用,政府数字化履职体系和于都县新型智慧城市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程度提升明显,城乡治理“一网统管”、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政府运行“一网协同”水平明显提升,“网上办、掌上办”“跨域办”“无证明城市”等特色服务更加突出,产业大脑、智慧社区、智慧用电(路灯)、“智慧于都APP”等于都特色应用为居民和企业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
到2026年底,数字政府建设取得重大成效,与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数字治理体系基本建成,一体化数字基础设施支撑保障能力全面加强,一体化数据资源体系搭建完成。于都县新型智慧城市有新提升,城市发展理念、治理模式、服务模式和产业发展方面有新突破,形成“让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靠数据管理、以数据创新”的智慧城市现代治理新模式。县级共性支撑平台建设持续升级,与省、市共性平台实现互通,高效赋能县级数字政府建设。数字政府履职能力体系更加完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生态保护应用和服务更加深入,形成整体协同、敏捷高效、智能精准、开放透明、公平普惠的数字政府新格局。
到2035年,数字政府体系框架更加成熟完备、底座支撑能力坚实可靠、政府运行效率全域智能、数字治理能力整体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全面领先、安全保障体系一体牢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高,助推于都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架构
基于《江西省数字政府建设总体方案》和《赣州市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构建于都县数字政府建设总体架构,包括“四横四纵”八大体系。“四横”即服务触达、业务应用、数字底座和推进机制,“四纵”即标准规范、安全保障、运维运营和考核评估。
基于全县统一的数字基础设施、数据资源体系和共性能力支撑平台,搭建数字政府服务触达和业务应用。
(一)服务触达
1.智慧于都指挥中心。汇聚政府海量数据资源,集成城市运行、管理、监测、预警等应用,横向打通县直(驻县)各部门、纵向拉通乡(镇),实现全域态势感知、监测预警、分析决策、联动指挥等能力。
2.“赣服通”于都分厅。依托“赣服通”平台,整合全县已有服务端入口,打造全县统一前端、集成后台、一体化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服务的移动政务服务平台。
3.“赣政通”平台。依托“赣政通”平台,打造统一办公入口、统一组织架构和统一身份认证,构建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协同化、集约化的全县政务办公综合平台。
4.“智慧于都”APP。充分结合于都县的实际情况和群众需求,以用户友好的界面设计,提供一站式的信息查询、业务办理和生活服务,打造集政务服务、生活服务于一体的移动应用平台。
(二)业务应用
围绕城乡治理“一网统管”、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政府运行“一网协同”、决策支持“一屏统览”四个领域,面向不同服务对象,建设集政府履职、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经济调节、生态文明建设的N类应用。
(三)数字底座
数字底座包括数字基础设施、数据资源体系和共性能力 支撑。
1.数字基础设施。依托赣州市政务“一朵云”,按照全市统一部署,以“按需分配、弹性服务”的原则,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为县直(驻县)相关单位提供统一的云计算、云存储、云管控、云安全等云服务。逐步实现各个部门系统的上云迁移、数据资源汇聚共享、业务应用高效协同,为数字政府建设提供集约化基础支撑。
2.数据资源体系。对接并依托省、市政务大数据平台,稳步持续推进开放共享的政务数据资源体系建设,优化数据资源目录,开展数据汇聚和数据标准化治理,夯实基础库、主题库、专题库等,推动全县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
3.共性支撑能力。基于全县已建基础支撑平台,充分对接承接省、市级平台能力,升级建设全县一体化共性支撑能力平台,形成既可向上对接,又可向下赋能的全县共性支撑基础底座。加快对接省、市共性支撑平台中人工智能、物联网、数字孪生等前沿技术在数字政府的运用,提升我县视频智能分析、融合通信、AI大模型、RPA智能填报等数字新能力应用水平。
(四)建设管理架构
1.统筹协调机制。建立县级统筹建设管理机制,加强顶层设计,形成职责明确、纵向联动、横向协同、共同推进、具有本地特色的数字政府建设和管理格局。
2.工作协同机制。建立政府数字化履职、安全保障、制度规则、数据资源、平台支撑工作体系,建设县级联动工作机制,合力推进全县数字政府建设。
3.咨询服务机制。成立于都县数字政府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建立专家库,组织专家参与全县数字政府项目规划设计、可研评审、竣工验收、效能评价等工作,充分发挥专家委员会决策参谋和智力支撑作用。
(五)保障支撑体系
1.标准规范。推进数字政府标准规范体系建设,包括总体标准、基础设施标准、数据标准、公共支撑标准、应用标准和安全标准等。
2.安全保障。构建数字政府全方位一体化安全保障体系,强化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安全制度要求,提升安全保障能力,提高自主可控水平。
3.运维运营。建设一体化运管平台、组建运维专业队伍和运营服务团队,统筹政府、社会、研究机构等力量,形成数字政府长效可持续发展机制。
4.考核评估。建立数字政府建设考评机制、制定考评指标体系、考评办法和考评细则,加大考评结果应用,提升全县数字政府建设成效。
三、推进路径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国家、江西省、赣州市关于数字政府建设要求,严格按照统一顶层架构、统一技术标准、统一数字底座、统一共性应用、统一运维运营的要求,结合于都实际,坚持技术创新和深化改革双轮驱动,推进全县数字政府建设。
(一)统筹规划,建设集约化
以数字化改革引领,强化系统观念,坚持全县“一盘棋”思维,建立高位推动、权责明确、统一协调的数字政府工作机制,统筹推进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提升多跨业务协同管理和服务水平。
(二)承上启下,市县一体化
坚持“省级主建、市县主用”“一部门一系统”等原则,充分对接利用省级、市级平台共性能力,加快县级共性支撑平台和县直(驻县)部门一体化平台建设,利用已建数字基础底座,实现承接使用省、市部署的各类应用系统,同时保障政务数据上传和数据回流。
(三)创新应用,场景特色化
坚持场景为先,加大数据赋能,充分发挥数据的基础资源作用和创新引擎作用,聚焦民生热点、治理难点、关注焦点,建设一批“实用、管用、好用”的多跨场景应用,打造“产业大脑”“智慧社区”“智慧路灯”等更多具有于都特色的数字化应用 场景。
(四)政府主导,运作市场化
以政府资金为引导,鼓励“政府主导、多元参与”,探索“总集成+开放生态”等模式,整合国资平台力量和本地数字企业相关资源,成立县数据集团,加强与国内数字领域头部企业合作,推动市场化运作,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数字政府投资、建设和运营。
(五)数据赋能,决策智能化
加快构建覆盖经济运行全周期的统计监测和综合分析能力,强化趋势研判和动态感知,聚焦本地宏观调控、经济调节、社会治理、城市运行、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营商环境优化等重点领域,全面提升政府智慧决策水平。
四、主要任务
(一)建设一体化数字基础设施
坚持“省级主建、市县主用”,以“云、网、用、端”与智能中枢为着力点,搭建县级共性支撑平台,推进市县共用并探索特色应用,为数字政府建设提供标准统一、高效稳定的数字能力支撑。
1.提升全县政务云服务水平。各部门和各乡(镇)原则上不再单独建设或租用其他云资源,按照市级统一部署,推进赣州市政务云平台推广使用。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以“按需分配、弹性服务”的原则由县大数据中心统一为县直(驻县)相关单位向市级申请云计算、云存储、云管控、云安全等云服务。逐步实现各部门系统上云迁移、数据资源汇聚共享、业务应用高效协同,为数字政府建设提供集约化基础支撑。〔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2.加快全县政务“一张网”建设。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升级改造电子政务外网,统一网络标准规范,优化网络结构,提升业务承载能力。加快推动现有业务向电子政务外网整合迁移,新建、改建、扩建的非涉密业务应用统一部署至电子政务外网,各部门原则上不再新建非涉密业务专网。加快5G、IPv6+、物联网等新技术融合运用,提升固移融合、智能选路和故障自愈等能力,推动算网融合,保障业务应用系统安全可靠运行。〔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政府各部门〕
3.推进建设全域智能物联感知体系建设。加快物联网建设,配合市级搭建统一物联网管理平台,推动多元感知实时数据汇聚,优化物联传感网络布局。按照市级物联网感知单元标识和编码标准规范,推进城市运行感知单元的统一接入、集中管理,全面提升物联感知体系“管、控、营、安”一体化运行效能。稳步推进地下管网、消防、防灾减灾等城市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或智能感知设备的部署应用,保障城市生命线安全。〔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科工信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城管局、县水利局、县消防大队〕
4.打造共性技术支撑平台。依托智慧城市“数字大脑”基础底座,对接打通市“数字大脑”统筹共享支撑平台,融合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配合市级建设基础云平台、区块链基础平台、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平台等共性技术平台,打通各部门智慧应用业务流和数据流。〔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
5.提升共性应用支撑能力。通过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提升共性平台支撑能力,配合市级做好时空地理信息平台建设,汇聚各部门的时空信息数据和在线服务,推进时空大数据的共享交换,推进时空数据在各智慧应用中的广泛应用,构筑城市数字化底板。〔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自然资源局〕
配合市级做好数字孪生可视平台建设,利用城市信息模型技术,对地上地下全空间数据、物联网实时监测的全方位数据、行业领域全时空数据等数据资源进行存储、组织、无缝融合和一体化表达,形成基于统一标准和规范的城市信息模型,打造城市信息有机综合体。〔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
6.打造数字化特色应用。充分对接利用市级平台共性能力,依托县级共性支撑平台,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开发部署县级特色应用,同时保障政务数据上传和数据回流。积极探索特色应用创新,打造更多具有于都特色的数字化应用场景。〔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政府各部门〕
(二)建设一体化数据管理体系
依托省、市、县一体化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推进数据资源管理的系统化、标准化建设,加强数据汇聚融合、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促进数据依法有序流动,充分释放政务数据支撑能力和资源价值,推动政府治理流程再造和模式优化,不断提高政府管理水平和服务效能。
1.完善数据资源管理机制。建立常态化数据供需对接机制,实现跨部门数据供需对接工单化、在线化管理。简化数据回流机制﹐降低各乡(镇)、各部门单位数据获取门槛,助力基层政府科学决策、精准服务。建立健全数据质量评估和反馈整改体系﹐按照“谁采集、谁负责”“谁校核、谁负责”原则,压实部门数据质量管理主体责任。探索建立政务数据归集共享通报制度。〔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直(驻县)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2.强化数据资源归集治理。推动数据资源“按需归集、应归尽归”,依托智慧城市“数字大脑”基础底座,通过逻辑接入与物理汇聚两种方式归集本地政务数据资源。持续完善人口库、法人库、信用库、场景库、地理库、事件库等基础库,建设以部门业务为主线的主题库和以公共业务为主线的专题库。配合推动省、市“一人一档”“一地一档”系统落地。加强政务数据分级分类管理。开展数据质量多源校核,常态化开展数据质量评估工作。〔责任单位:县直(驻县)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3.强化公共数据支撑能力。探索利用身份认证授权、数据沙箱、安全多方计算等技术手段,实现数据“可用不可见”。加大公共数据开放力度﹐鼓励各部门安全有序开放收集、处理产生的公共数据。建立健全公共数据开放申请审批制度﹐提高开放数据时效和质量﹐明确数据开放的权利和义务﹐促进公共数据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尽可能开放。〔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直(驻县)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一体化数字治理体系
遵循统一数字底座、统一技术标准、统一共性应用等原则,融合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打通各部门智慧应用业务流和数据流,构建全县共性技术与应用支撑平台,实现城乡治理“一网统管”。
1.建立健全“一网统管”机制。配合市级梳理城市运行“一网统管”事权清单,明确县直(驻县)相关部门及乡(镇)责任分工。建立智慧于都指挥中心,构建县、乡镇(街道)、社区(村)、网格四级联动体系,按照平时常驻、定期轮驻、紧急情况进驻方式,推动相关部门人员入驻智慧于都指挥中心。〔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城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城市社区党工委〕
2.加快“一网统管”平台建设。以智慧于都指挥中心平台为基础,推动“一网统管”协同处置体系建设,建立民意诉求快速办理机制,配合市级推动城市管理、应急管理、消防安全、生态环保、交通运输等业务系统,整合各类社会治理数据,加快12345热线、信访平台、网络问政等民意诉求和事件信息对接整合,完善城市智能协同平台功能,建立集事件受理、研判分析、分流处理、督办反馈为一体,纵向贯通、横向联通的部门间业务协同平台,规范网上办事流程,及时将网格内发现的问题和群众诉求分派给有关职能部门,做到一网联动、限时办结。实现信息反映全面且及时准确和部门联动处理,实现业务职能部门间信息采集、流转、反馈的流程化协同运作。〔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城管局、县公安局、县市监局、县卫健委、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委政法委、县委信访局、县交管大队、县消防大队、县供电公司〕
3.提升社区治理数字化水平。依托智慧社区应用场景建设,加快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体系,利用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与社区管理深度融合,构建“上下贯通、左右衔接、协同联动、高度集成”的智慧社区管理服务体系,实现社区治理的信息化、智能化和精细化。用好江西省社会治理现代化大数据平台,发挥好综治视联网和矛盾分级管控系统作用,统筹网格内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综合治理、城市管理等工作,提升社区网格化治理水平和指挥调度能力。〔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城市社区党工委、县公安局、县行政审批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城管局〕
4.推动乡村数字化治理体系建设。提升农村基层党建数字化水平,建设覆盖基层组织的党建信息化网络,推动党务、村务、财务网上公开。畅通群众监督投诉渠道,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推进“数字乡村”试点示范建设。加快平安乡村、智慧农业大数据建设,推动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数字化转型,推动相关智慧化服务至“智慧于都APP”线上办理。〔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委网信办、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5.加快公共领域安全数字化建设。加快推进全县公安大数据智能化建设,提升公安机关信息化水平。推进全县“雪亮工程”建设,提升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应用能力,提高治安防控智能化水平,在全县范围内基本建成“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的公共安全视频监控体系,实现联网接入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城管局〕
6.强化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配合市级建立完善城市生命线、公共安全、生产安全、自然灾害等相关专项监测预警系统,配合市级按照省第一批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试点要求搭建一体化城市安全风险感知预警体系。〔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文广旅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消防大队〕
7.深化停车管理和道路智能监管。持续推进智慧停车管理,实时汇聚各类停车资源信息,为群众出行提供智能化停车服务。依托数字城管平台,推动快速路桥梁健康监测、智慧照明控制、路面智能养护、交通应急指挥等精细化管理,提升中心城区快速路营运管理能力和安全水平。〔责任单位:国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县城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交管大队、县行政审批局〕
8.推动自然资源管理数字化建设。依托国土空间基础平台,建设“一图一平台一舱多应用”智慧自然资源体系,对全县重要矿产资源、耕地资源等进行数字化监测、立体化防控;对自然资源部门内部规划、审批、供地、测绘、执法、登记、交易等全流程业务和数据进行关联管理,逐步实现全领域、全要素、全过程“一码智治”。〔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9.提升生态环境智能监测管理水平。全面整合水、气、土壤等数据资源,建立生态环境质量预报预警网络,为生态文明管理、资源环境科学决策、生态环境预警监测等提供数据支撑。加强与生态产品与生态服务价值省级、市级平台对接和信息共享。加快智慧林业建设,实现林草资源动态监测、智能监管。持续完善智慧水利建设,推进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安全监测,建设全要素动态感知的水利监测体系,提升全县水旱灾害防御数字化水平。〔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
10.构建数字惠民服务体系。依托市级平台建立群众“一码(卡)通”。推行电子社保卡、“赣通码”,持续推进群众在办理政务办事、看病就医等服务事项时,通过“一码(卡)通”自动关联电子证照,实现“一码(卡)办事”。〔责任单位:县人社局、赣州市医疗保障局于都分局、县行政审批局〕
11.推进医疗服务数字化。依托省级健康云平台,统筹推进基层人工智能辅助智慧医疗系统建设,支持检查结果跨医院互认、优质医疗资源跨地域、跨机构在线共享。加快公共卫生数字化建设,推动公共卫生数据与医保、公安、交通等部门互通共享,有效支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预警与高效处置。〔责任单位:县卫健委、赣州市医疗保障局于都分局〕
12.推进产业大脑建设。依托人工智能、算力、大模型、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推动政府侧、产业侧、企业侧数据采集汇聚、融通共享。按照全省统一规划,推动产业大脑建设,打造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人才链、政策链“五链融合”的产业生态系统,实现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优先在纺织服装、新型建材、电子信息等具有于都特色的产业,创新产业大脑应用场景。〔责任单位:县科工信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商务局、县纺织服装发展中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委网信办、县财政局、县金融服务中心、县人社局、县委人才办、县发改委〕
13.强化跨部门在线综合监管。加强市场监管、公安、生态环境等政府部门执法监管系统与省“互联网+监管”平台数据共享,实现执法监管“一网统管”。加强与国家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的互联互通,实现跨区域联合监管。加大“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督平台应用覆盖面,为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提供技术支撑。利用大数据、智能风控等技术,开展信用评级、分类监管、市场综合监管等建设,提升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能力。运用物联网、视频监控、无人机等技术,积极推进非现场监管。〔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行政审批局〕
(四)打造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
大力实施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推动线下办事大厅和线上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融合,加快推进“一窗受理”、“一件事一次办”,加强中介超市管理监督,提高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便利化水平。
1.深化“一网通办”平台建设。逐步归并县级各部门新建、升级的业务系统事项申报入口,提供统一受理、智能分析校验、电子证照等支撑服务,将“一网通办”平台作为政务服务事项的统一申报入口,真正实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2.丰富“赣服通”于都分厅应用场景。以企业群众需求为导向,依托“赣服通”于都分厅改造升级为集政务服务、生活服务、涉企服务三大功能板块于一体的城市综合服务平台。充分利用社会资本,拓展“赣服通”便民惠企生活服务场景,持续丰富停车、充电、住宿、订餐、出行等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公共服务和社会服务应用,提升城市“指尖服务”效能。〔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文广旅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人社局、县城管局〕
3.深化“一件事一次办”。聚焦企业和个人的全生命周期重要阶段,围绕企业准入准营和变更注销、入学就业、出生身后、公积金提取、不动产过户等重点领域,探索推出一批本地特色“一件事”应用场景,通过精简办事材料、优化业务流程、建立部门联办机制、强化业务系统数据共享等方式推动高频事项“免证办”“集成办”,实现政务服务从“能办”“快办”向“易办”“智办”转变,切实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卫健委、县民政局、县税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4.推动“跨域通办、省内通办”。建立健全跨区域政务服务协作机制,完善“市县同权”联动审批机制,扩大与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的通办范围,设立“异地通办”自助服务区,逐步实现赣粤两地证照互用、资质互认,推动“跨省通办”向赣粤闽湘周边城市及长三角地区延伸。〔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直(驻县)有关单位〕
5.完善乡村政务服务体系。打通乡村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持续深化农村“互联网+政务服务”,积极探索政务服务新模式,推进政务服务向村(社区)、银行网点延伸,全面提升乡村“一网通办”服务水平。深入推进“赣教云”教学资源下沉基层,实现城乡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加快发展乡村“互联网+医疗服务”,持续推进医疗服务资源向乡村下沉。〔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教体局、县卫健委、赣州市医疗保障局于都分局〕
(五)建设一体化政府运行体系
完善法规制度,健全标准规范,构建科学规范的制度规则体系,以数字化改革助力政府职能转型与制度规则重塑。通过整合信息技术和数据资源,实现政府机构之间和政府与公众之间的协同合作,提高政府效率,增进透明度,增强应急响应能力,实现更高效、更透明、更便捷、更创新和更具可持续性的政府治理,实现政府运行“一网协同”。
1.推进“赣政通”协同应用。以“赣政通”作为“一网协同”统一入口,继续加强统一电子政务办公平台建设,充分挖掘各部门在事项审批、信息上报等环节的应用场景建设,推行政务服务“前店后厂”模式。有序推进各部门、各乡(镇)自建办公平台的迁移整合,形成横纵贯通的政府运行“一网协同”体系。〔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等县直(驻县)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2.打造智慧城市服务移动端。以“智慧于都APP”作为智慧城市服务移动端总入口,汇聚政务、教育、民生等多个领域,整合城市管理的各个方面,以一流的移动服务为切入点,打破传统的数据壁垒,综合各部门数据服务资源,建立起跨部门、跨业务、跨系统的沟通协作渠道。通过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构建符合本地实际的城市数字化服务体系,以数字化、智慧化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均衡性和可及性。〔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直(驻县)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3.加快推进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机关内部办事“最多跑一次”,梳理机关内部办事“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明确受理机构、办事材料、办理流程等要素,进一步规范事项梳理工作。构建市县一体化机关内部办事系统,逐步实现清单内事项网上办理,推动各部门优化机关内部事项办理流程,提升机关行政效率。〔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4.推动政府内部运行数字化转型。优化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等业务数字化流程,推动政府管理模式数字化转变。加快实现电子公文跨部门、跨层级立体流转,畅通市、县电子公文交换通道。充分利旧,构建省市县乡四级政务外网高清视频会议系统,实现各层级各部门随时随地多场景综合视频会商服务。加快数字机关建设,大力运用RPA、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先进技术,推行数字赋能在基层治理、网格管理等基层工作中的应用。梳理高频工作事项清单和工作流程,积极争取市级“数字员工”应用试点,有效促进生产力的释放,为公职人员减负。〔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县直(驻县)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5.完善数字政府相关政策法规。加强公共数据管理,按照上级制定的公共数据分级分类指南,明确公共数据开放主体,规范数据交换技术标准和要求,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按照《赣州市政务云服务使用流程(试行)》要求,规范政务云使用管理;落实落细《于都县数字化项目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规范全县数字化项目建设管理,加快构建集约化一体化的平台体系。通过建立完善一系列政策法规,推动数字政府建设的提速优化。〔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6.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深入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推动政府门户网站与政务服务网深度融合。深化政府网站IPv6改造,实现二三级链接支持率达到100%。全面完成县政府网站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着力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遇到的“数字鸿沟”。加大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力度,统一政务信息资源库,融合线上线下政务公开与服务,推动政务公开专区功能优化。〔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局、县直(驻县)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7.建设数字档案。加快数字档案馆和数字档案室建设,形成以电子档案为主导的档案数字资源体系。推动全县档案数字化运行和馆室业务协同,实现档案数据归集、数据治理和数据共享。加快建设馆藏档案资源数字化和数字档案馆(室),推进与政务服务网通用审批平台、市级国产赣州统一电子政务平台和各类业务系统整合对接。〔责任单位:县史志研究室、县委办公室〕
(六)建设一体化决策支持体系
以数据信息的汇聚中枢、政府履职的协同平台、决策指挥的联动核心为目标,依托我县智慧城市决策指挥平台,充分对接省级、市级数字政府决策指挥平台,实现数据全量汇聚、业务联动协同、产业运行高效、决策科学智能、督办一键落实、处置高效联动、效能在线监测等功能,持续提升政府履职能力和水平,实现决策支持“一屏统览”。
1.推动城市治理“一屏统览”。提升智慧于都指挥中心各项功能,打造全县智慧城市总平台、总中枢、总核心的“城市大脑”,实现“一屏览全城、一图治全城”。加快数字大脑集成协同应用建设,整合多领域信息系统和数据资源,打造集系统接入、系统融合、集成展示和指挥决策等功能于一体的应用集成环境,提升城市末端感知能力,促进城市感知、模拟、预测、决策全流程智慧化转型,全面提升城市智治水平。〔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2.加强经济运行数据分析。依托产业大脑应用场景建设,打造经济运行数据分析系统,汇聚投资、消费、就业、税收、财政、金融等主要经济运行领域监测数据,打造经济运行分析平台,对我县经济运行情况进行深度分析、科学研判。整合全县企业全生命周期数据,进行市场主体活力评估,“一张图”实时反映和预判本地营商环境及市场主体的状态,实现经济运行可调度、增长可预测、问题可归因、业务可协同,切实保障全县经济运行分析工作开展。〔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科工信局、县商务局、县统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纺织服装发展中心、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金融服务中心、县行政审批局、县税务局等县直(驻县)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3.加快推动产业数字化转型。深入实施“上云用数赋智”工程,持续推进企业数字化转型。以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数字化转型服务商为依托,持续推进优势产业和龙头企业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推进数字化转型,以龙头辐射区域内其他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责任单位:县科工信局、县纺织服装发展中心、县行政审批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发改委、于都移动分公司、于都联通分公司、于都电信分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4.加快推动数字产业化发展。做强做大赢家时装江西省个性化定制女装智能制造技术创新中心、于都牛仔产业研究院、省级纺织服装产品监督检验中心、中纺标(于都)纺织服装产业公共服务平台等科技创新平台。强化招商引资力度,引进更多的信息工程服务公司和符合我县产业需求的数字化公司入驻,鼓励本土企业向数字化产业转型,提高数字化产业项目、场地、人才引进、企业税收补助。〔责任单位:县科工信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纺织服装发展中心、县发改委、县行政审批局等县直(驻县)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建设一体化安全保障体系
落实数字政府安全管理制度要求,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重要政务数据等安全防护,强化安全管理责任,构筑全方位、多层级防护体系,保障数字政府基础设施和信息系统平稳、高效、安全运转。
1.强化网络安全底线思维。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规范数据处理活动﹐为数据共享开放、数据权益保障、数据开发利用等提供法规保障。全面落实网络安全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实施要求,推动安全与应用协调发展,建立完善市政务云密码服务支撑平台,提供数字政府应用系统商用密码服务,保障物理和环境、网络和通信、设备和计算、应用和数据等层面的机密性和完整性。〔责任单位:县委网信办、县委保密和机要局、县公安局、县行政审批局〕
2.提升数字安全防护能力。建立面向政务数据的信息安全技术保障体系﹐加快更新安全技术和设备,采取访问控制、数据加密、数据溯源等技术手段,保障数据共享全流程安全运行。对重要数据根据分级分类情况开展差异化安全管理,推动数据脱敏技术应用,探索建立数据流动安全评估机制,强化个人隐私、商业秘密信息保护,依法加强重要数据出境安全管理。〔责任单位:县直(驻县)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3.明确数据安全主体责任。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厘清数据流转全流程中各方权利义务。督促各部门结合实际健全政务数据安全、分级分类、安全审查、风险评估、项目运维、应急处置等制度规范,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应急演练。〔责任单位:县委网信办、县委保密和机要局、县公安局、县行政审批局、县直(驻县)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4.提高自主可控水平。大力推动数字政府建设自主创新,强化安全可靠技术和产品应用,构建数字政府自主可控应用生态,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密码保护,不断提升电子政务自主可控水平。政务云、政务网络等基础设施扩容升级应优先采用自主可控的技术和产品,新建数字政府应用项目应支持自主可控的软、硬件环境部署。对已建信息化系统应列入改造计划,逐步完成自主可控适配改造。〔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县委保密和机要局、县行政审批局、县直(驻县)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5.统一政务应用安全运维。按照全市统一技术体系,规范本县各行业、各领域硬件、平台、数据安全体系建设标准。按照“管理体系统一、安防能力统一、加密标准统一、安全架构统一、运维架构统一”标准,统筹建设全县一体化数字安全管理体系。〔责任单位:县委网信办、县公安局、县行政审批局、县直(驻县)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高位推动、高效统筹数字政府建设,建立数字政府工作专班,由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及时研究推进过程中的问题,常态化协调推进全县数字政府建设,确保各项任务落地。各部门应将数字政府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细化时间节点、目标任务和推进举措,保障数字政府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强项目统筹
按照数字政府建设总体目标,加强全县数字政府建设项目统筹规划,建立健全部门联合审查、专家论证评估机制,实现数字政府建设项目分类统筹、精细管理、高效运作。加强数字政府建设项目审核。新增的数字政府建设项目实施前,应当按照规定在项目建设资金分类、资金来源合规性等方面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评估,未通过评估的不得安排预算;对已同意实施的新建的数字政府建设项目严格执行“不整合、不汇聚、不共享、不立项”的原则,开展科学评估和联合会审,将数据需求和数据共享两张清单明确列入项目审核清单,对各部门单位数字政府建设项目实行一体化统筹管理。
(三)加强考核评估
进一步加大数字政府建设考核力度,建立常态化考评机制,对照省、市统一的数字政府建设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相关要求,将数字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县综合考核体系。结合我县实际,细化量化考评细则,开展数字政府建设成效评价评估先行先试,加快考核评估工作线上化、数字化、智能化建设。抓好过程督查,定期通报各单位数字政府建设任务落实情况。加强审计监督,促进数字政府建设规范运行。
(四)加强创新支撑
积极探索创新“赣服通”、“赣政通”应用场景,深入挖掘丰富“产业大脑”、“智慧社区”、“智慧用电(路灯)”、“智慧于都APP”等具有本地化特色的数字化应用场景。统筹资金安排支持县级基础设施、支撑平台,多跨应用等数字化公共项目建设。
(五)强化运维运营
进一步提升智慧于都指挥中心的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按照《智慧于都运行管理办法》,优化智慧于都指挥中心运维运营的各个方面,确保服务的连续性和高效性,快速响应各方的需求,预防、解决潜在的运营问题,提高公共资源的使用效率和城市管理的透明度。
(六)强化队伍建设
探索推广数据专员和首席数据官制度,创新人才引进模式,学习借鉴先进地区数字政府建设经验机制,建立县域内自有数字化专业型人才库,构建人才培养体系,实行自我培养。同时,定期举办业务培训,接受业务指导,加强业务交流,协调推进数字化领域重点难点工作,打造一批具有专业化、数字化能力的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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