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于都县推进人才住房建设的实施方案》(于字〔2017〕133号)《关于进一步加快人才集聚的若干措施》(于才字〔2022〕1号)《关于印发<于都县2022年人才配租住房申请工作方案>的通知》(于才办字〔2022〕10号)的有关规定,经本人申请,申请人所在单位初审,县人社局、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县教科体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民政局复审,彭佛兰等75名在县人才符合申请条件。为保证公开、公平、公正,现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和县委人才办反映。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26日至30日
电 话: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电话0797-6336798
县委人才办0797-6328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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