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于都县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评审流程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经研究,现将《于都县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评审流程》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于都县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27日
都县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评审流程
为贯彻落实《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21〕61号)、《于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于都县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的通知》(于府办字〔2022〕13号)文件要求,规范工作流程,有序推进我县保障性租赁住房各项工作。现将我县保障性租赁住房评审流程规定如下:
一、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筹集实行项目申报和认定制度,从项目申报到完成认定原则上不超过10个工作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申报情况,不定期召集相关成员单位进行联合评审。
二、项目建设运营方申报,提供建设、运营方案(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规划建设文本)。
三、县住房保障部门提出初审意见。该流程原则上不超过3个工作日完成。
四、县保障性租赁住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联合评审。该流程原则上不超过4个工作日完成。
五、联合评审通过后,由县保障性租赁住房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该流程原则上不超过3个工作日完成。
附件:于都县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
附件:
证书编号:于都县(20XX)X号
于都县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认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列为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请凭此认定书到相关部门办理立项、用地、规划、施工、消防和民用水、电、气价格等手续。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得上市销售或变相销售,严禁以保障性租赁住房为名违规经营或骗取优惠政策,且运营期限不得低于15年。
于都县保障性租赁住房领导小组办公室
XX年XX月XX日
项目基本情况 | |
地址 | XX路XX街(巷、里)XX号 |
结构 | |
层数 | |
改造房屋明确改造部位 | |
建筑面积 |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
备注: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不需要填写不动产权证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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