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于都县推进人才住房建设的实施方案》(于字〔2017〕133号)、《关于进一步加快人才聚集聚的若干措施》(于才字〔2022〕1号)、《2024年度于都县高层次人才专项配租人才住房申请工作方案》(于才住字〔2024〕1号)的有关规定。经人才本人申请,申请人所在单位初审,县人社局、县住保中心、县教科体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民政局复审,何思悦等17名人才符合申请条件,为保证公开、公平、公正,现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的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4月2日至4月9日
电话: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 0797-6336798
于都县人才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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