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府办字〔2020〕34号
关于分解落实《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目标
任务及责任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驻县)各单位:
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了今年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明确了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为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经县政府研究,现将《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及责任分解一览表》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要强化工作责任。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今年的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抓落实。对所负责的目标任务,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及时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根据落实措施、方法和要求,做到定站所(股室)、定人员、定责任、定目标、定时限。
二、要加强协调调度。对涉及多个部门负责的工作,排序第一的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职责,统筹谋划,大力推进,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其他责任单位要主动与牵头部门联系,密切配合,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不得敷衍推诿,切实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责任县领导和牵头单位要强化调度,做到每周一调度、每月一通报、每季一小结、年终一考评,大力弘扬“一线工作法”,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圆满完成或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三、要密切跟踪督查。县政府常务会将每月调度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进展情况,请各牵头部门就所负责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分别于每月5日前,参照附件2以表格形式书面报县政府办督查室(联系人:彭慧阳,联系电话:0797-6222989),同时发送电子稿到县政府办邮箱ydrmzfb@163.com。对需要县政府协调解决的问题,可在上报材料中列出,并提出对策建议。县政府督查室将对政府工作报告贯彻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督查情况予以全县通报。对进度迟缓、工作不力的,其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向县政府书面说明情况,对情节严重、影响较为恶劣的将按照市委、市政府“一个意见两个办法”予以追责问责。
附件:1.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及责任分解一览表
2.2020年 月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表
2020年5月21日
34号附件1: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及责任分解一览表附件2:
2020年 月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
工作目标任务 |
完成情况 |
需要县政府协调解决的问题或对策建议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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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校对人:赖 冰 2020年5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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