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提出,到2025年,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任务全面完成,存量农房安全隐患基本消除,农房建设管理法规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农房建设技术标准体系基本完善,农房建设质量安全水平显著提升,农房功能品质不断提高,传统村落和传统民居保护利用传承取得显著成效,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围绕目标,《方案》提出七方面重点任务,包括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深入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完善农房建设管理法规制度、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提高农房建设品质、加强乡村建设工匠培育和管理、推进农房建设管理信息化建设。
根据《方案》,建立部门间数据共享和更新机制,精准识别农村低收入群体等6类重点对象,建立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和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及时支持符合条件的对象实施改造。持续推进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和7度及以上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鼓励同步实施农房节能改造和品质提升。
根据《方案》,乡村建设工匠纳入国家职业分类大典,编制乡村建设工匠职业技能标准,加强工匠培训和管理,提升乡村建设工匠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因地制宜推行农房建设合同范本,规范建房行为。建立乡村建设工匠名册管理制度,开展乡村建设工匠信用评价,推动建立农房建设质量安全“工匠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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