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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百问百答系列第十四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编制和信息发布浅析

来源:安策智库讲堂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2-06-24 08:3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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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国办发〔2017〕42号)(👈点击可查阅)确定100个县(市、区)重点围绕26个领域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各地区、各部门不断深化基层政务公开,着力解决基层政府存在的公开随意性大、公开内容质量不高、公开平台不统一、解读回应不到位、办事服务不透明等问题,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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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 以下简称《意见》)(👈点击可查阅),要求基层政府要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于2020年底前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实行政务过程和结果全公开。国务院部门要参照试点做法,结合本部门主要职责,确定涉及基层政务公开的其他领域,于2021年底前编制完成相关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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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涉及范围广,事项多,专业性、系统性强,基层政府在事项梳理过程中,面临“梳不出、理不准”的问题。目录编制后是否需要调整,如何应用仍然是困扰当前基层政府的主要问题。本文立足工作实践,总结目录编制中存在问题及注意事项为地方政府后续新领域的目录编制及目录应用提供参考。


新出台的基层政务公开的其他领域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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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新出台的涉及基层政务公开的其他领域主要有7个(含1个修订),分别是旅游领域、新闻出版版权领域、统计领域、广播电视领域、交通运输领域、海关领域、自然资源领域。

1

文化和旅游部-旅游领域

2

新闻出版署-新闻出版版权领域

3

国家统计局-统计领域

4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领域

5

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领域

6

海关总署-海关领域

7

修订: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领域


目录编制的要求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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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指出目录至少应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编制目录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体现地区和领域特点,避免公开事项及标准“一刀切”。探索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标准规范嵌入部门业务系统,促进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融合发展


目录编制中存在的疑问及建议


(一)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内涵和要求不清楚

政务公开内容量多面广,基本涵盖整个政府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及处(科)室,这是一项全局性、统领性的工作,需要花费大量的精力。对于基层而言,负责政务公开的人员同时还担负着其他职责,在短期内很难快速的理清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的目的和意义、目录编制的要求以及如何结合工作实际编制目录。

建议

Suggestion

强化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培训,加强对基层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明确工作任务要求和目标,提高对目录编制的重视程度。

(二)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流程不明确

通过调研发现,部分基层政府对目录编制流程不清楚、摸不着方向,经常会遇到这样的问题“怎么编?”“按照什么样式或格式来编?”“哪些部门、哪些人参与编”,且编制中存在未对基层政府业务实际开展深入调研,造成标准目录与实际业务不相符,信息发布无法落实的情况。

建议

Suggestion

1

编制前,制定目录编制实施方案,包括编制流程、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责任人及责任领域、编制时间及编制要求;统一操作规范,明确目录编制的样式和格式;加强人员培训和部门联动,提高责任意识,明确任务分工、上下形成合力。

2

编制中,对基层政府业务实际开展深入调研和座谈,确保标准目录发挥实际作用。

3

编制后,保留纸质或电子版材料。负责单位将编制修改过程材料提交领导签字、盖章后,材料进行归档。

4

目录形成后在专题专栏中及时展示,并推进目录事项内容及时公开。

(三)标准目录与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如何融合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与现行政府网站上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是什么关系?是融合编制还是两套目录共行?这成为当前各地目录公开的主要困扰之一。

建议

Suggestion

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与主动公开目录融合编制。

1

根据部委标准目录指引,进行“加减法”,按照三定方案、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进行任务分解,梳理编制形成各领域目录。

2

按各部门职责分工,结合地区和部门业务实际、公众关注的重点工作、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在各领域目录基础上进行优化调整精简,形成部门目录。

通过按领域和按部门实现公开内容标准一致,信息同源。

(四)标准目录是否需要动态调整?

基层政府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是长期指导各地各部门公开的依据。在目录编制过程中,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等是目录编制的主要依据,这些依据也会随着业务工作发生变化。此外,在目录推进落实过程中,公开的事项也会产生变化。因此,目录编制后也需要适时调整。

建议

Suggestion

建立标准目录动态调整机制,明确调整期限、调整范围等内容,为基层人员明确方向。

(五)目录编制完成后在哪里公开?目录信息是否需要更新?

通过网站调研发现,各地通过建立“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或专栏,集中发布各领域标准目录。但部分基层政府仅发布目录,未公开目录事项或更新不及时,出现有标准目录,无实际公开内容的情况。

建议

Suggestion

建立统一专题专栏集中公开标准目录,通过增设栏目或设置超链接的方式及时公开事项内容。

案例1

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建设“1+26”个基层政务公开专栏,即1个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栏,26个分领域专栏,分门别类公开各领域标准目录事项,方便群众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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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

上海普陀区通过超链接跳转的方式,实现点击标准目录即可公开相应内容,获取途径更加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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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编制的优秀案例


(一)长沙市高效梳理目录,对目录指引进行“加减法”

长沙市采取“先试点、定范本、再推广”的办法,对各领域事项梳理工作进行分解,各县市区按照分工领域重点突破,由市级统一汇总,经市直相关部门和第三方标准化机构审核后,形成全市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范本,制定出台《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梳理工作填报说明》《梳理工作常见问题解答》,加强对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梳理编制工作的指导。

市教育局结合长沙市实际对义务教育领域公开指引进行研究,对报送的义务教育领域公开参考目录进行统一规范,删除了长沙市不涉及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事项等,并统一规范了公开内容标题名称和对应公开内容在专栏的上传方式等。各基层政府在参照目录范本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做好“加减法”,高效梳理编制了本级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

(二)广东省“数字化答疑解惑”推动目录编制高速有效

广东省对基层政府提出“两个对照的要求”一是对照国家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二是对照本级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编制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同时,针对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疑点难点问题,编写下发《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答疑》。在此基础上,各地积极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纵深发展,将基层政务公开层级延伸至社区,创新拓展基层政务公开目录编制领域。

充分运用“数字政府”改革成果,充分利用广东政务服务网、“粤省事”“粤商通”等平台优势,以高频民生事项和涉企事项为切入点,以统一梳理的事项标准目录为基础,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与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等办事服务信息相互统一、规范准确,实现线上线下“一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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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向村居延伸

上海市金山区推进基层试点,护塘村在示范点建设中加强公开事项标准化目录编制。目录以护塘村“四张清单”为基础,将333项事项按照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的要求,梳理浓缩为综合村务、民生保障、重大决策、财务公开、重点工作5大类共计51项公开事项。

金山区政府办公室指导护塘村对51项公开事项的公开要素逐一梳理,以明确每项具体公开事项要素(即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为“经”,以公开事项为“纬”,编制形成了公开要素完备清晰的村务公开标准化目录。

在编制目录时,本着高效精简和便民利民原则,梳理村级重要事项并进行归并分类,明确村级重要事项清单25项,绘制每一个事项办理的办理流程图,确定事项的名称、实施主体、办理流程、运行过程的公开公示等内容,村务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


来源:安策智库讲堂(有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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