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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县民生保障的问题,这场发布会告诉你

来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3-11-17 08:46:24

11月16日,我县召开民生保障专场新闻发布会。会上介绍了我县2023年民生保障的总体情况。

会上,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管程伟介绍了我县兜底保障水平、养老服务体系、公共服务质效等情况。

2023年,全县下拨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379万,累计临时救助2271人次,发放金额634.7万元。全面落实重病重残“单人保”政策,农村户口对象低保金每人每月660元,城市户口对象低保金每人每月885元,取消农村低保2115人、城市低保210人,取消农村特困133人、城市特困12人,截至10月全县城乡低保常补对象为2059户3700人。

养老服务设施逐步完善。投资近3亿元对全县22个乡镇敬老院进行改造提升,现有16家敬老院已完成新扩建并投入使用。目前全县有养老机构27家,其中公办23家、公建民营3家、民办1家。开放养老床位2542张,入住老人1509人,有集中供养需求的特困失能人员100%集中照护。建成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312个,覆盖87%行政村。

有序推进绿色殡葬改革各项工作,基本实现全域亡故遗体100%火化,继续实施五项殡葬服务免费惠民殡葬政策;完善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全县享受残疾人生活补贴的有13130人、享受护理补贴的有10778人,享受重度失能残疾人照护和托养补贴的有537人;持续开展流浪乞讨夜间排查工作,及时发现、妥善处置街面流浪乞讨人员。

期间,还进行了记者答问环节。

媒体问:

随着我国社会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对社会生活产生了影响,请问当前于都县民政局对高龄老年人保障标准是什么?老年人福利补贴覆盖情况如何?今后在完善老年人福利补贴方面有何考虑?

县民政局叶小容答:

随着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步伐逐步加快,老龄人口中高龄化、空巢化趋势明显,老龄问题日益显现。建立完善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重要举措,也是缓解养老矛盾的现实之需,对解决高龄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问题、提高高龄老人的生活质量将起到重要的作用:

一是在老年人福利补贴方面,老人福利补贴主要包括:为8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补贴及为经济困难的高龄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补贴。高龄补贴是对持有于都县户籍年满80至84周岁、85至89周岁、90至94周岁、95至99周岁、10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老年人每人每月分别发给50元、100元、200元、300元、1000元的长寿补贴。养老服务补贴是为具有于都县户籍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中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每月发放50元的养老服务补贴。

二是老年人福利补贴覆盖情况,截至当前,全县共有19689个老年人享受了高龄长寿补贴,1780个老年人享受了养老服务补贴。

三是在完善老年人福利补贴方面,为持续完善老年人福利补贴政策,推动老年人高龄补贴、经济困难的高龄老年人补贴,我们将多措并举,确保补贴按时足额发放到位,让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媒体问:

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西考察时谈到“确保老区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过上幸福生活,是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底线任务,要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社会救助和慈善制度”。请问于都县在建立完善分层分类实施社会救助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呢?

县民政局郭涛答:

一是持续提高兜底保障标准。从2023年1月1日起,对全县城乡困难群众提高救助标准,5月上旬全面完成了城乡困难群众提标提补工作并发放到位。城市低保月人均保障标准提高60元,达到每人每月885元,月人均补差水平提高40元,达到570元。农村低保月人均保障标准提高60元,达到每人每月660元,月人均补差水平提高40元,达到440元。

二是加强低收入人口监测。一方面是持续开展低收入人口常态化救助帮扶,坚持“线下排查发现+线上监测预警”相结合,健全双向联动防漏措施,适度扩大社会救助范围。建立了个人申请、求助热线受理、平台信息核对、部门信息比对、干部排查发现等机制,全面开展救助对象认定,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兜底保障范围,实现困难群众早预警、早救助。另一方面是建立健全了常态化“走下去”和“请上来”工作机制,主动发现困难群众。

三是强化资金保障。县财政足额配套各类社会救助资金,采取每月先行预拨下月救助资金的方法,优先保障困难群体的救助资金,坚持做到按月及时发放各类社会救助资金。落实了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1月份按农村对象20元、城市对象25元标准向低保、特困、低保边缘等对象发放物价补贴116.1万元。

媒体问: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培养好少年儿童是一项战略任务,事关长远,必须高度关心重视。请问目前于都县民政局对困境儿童做出了哪些保障措施?

县民政局刘晓斌答:

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是儿童权益保障中的责任最重、难度最大的工作,是民政兜底保障中的最底线。作为民政部门,我们始终坚持儿童优先,盯紧盯准重点难点,推进分类保障,加强精准关爱,提升质量,持续推进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提质提效。具体措施有以下三点:

一是提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不断健全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联合财政厅印发《关于提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福利机构供养孤儿的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1600元提高至为每人每月1820元,散居孤儿的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12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360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12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360元,切实保障和改善了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

二是提供孤困儿童医疗康复服务。实施“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定点医疗机构工作机制。“明天计划”项目是由民政部门组织实施、彩票公益金资助,针对0—18岁孤儿、困境儿童开展的医疗救助康复项目。受助患儿诊疗、康复、特殊药品、辅助器具配置、住院等费用按照规定扣除医保报销、医疗救助等费用后的自付部分,可享受“明天计划”项目资助。2023年,项目实施惠及481名孤弃儿童。

三是进一步落实孤困儿童教育帮扶。充分发挥福彩公益金作用,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近三年来,助学工程共资助考入大中专和高等院校的孤儿269人次,为每人提供每学年1万元的资助金额。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完善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制度机制、健全服务体系、凝聚关爱力量、提升关爱服务能力。

来源:于都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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