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府干字〔2020〕11号
关于陈聪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驻县)各单位:
根据于干字〔2020〕5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
陈聪同志任于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挂职一年);
阮恢炳同志任于都县中医院副院长(挂职一年);
免去盛剑飞同志的于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张浩群同志的于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黄海龙同志的于都县皮肤病防治所所长职务。
2020年12月23日
于府干字〔2020〕11号
关于陈聪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驻县)各单位:
根据于干字〔2020〕5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
陈聪同志任于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挂职一年);
阮恢炳同志任于都县中医院副院长(挂职一年);
免去盛剑飞同志的于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张浩群同志的于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黄海龙同志的于都县皮肤病防治所所长职务。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