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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蓝育坚免职的通知

来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1-04-16 16:48:31

于府干字〔20217

关于蓝育坚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驻县)各单位:

根据于干字〔20212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

免去蓝育坚于都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202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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