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都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8月16日决定:
任命李松柏同志为于都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于都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
现予公告
于都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8月16日
相关文章